别看范达尔和沃斯塔格打的热闹,但其实只是日常运动而已。
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阿斯加德人的松弛。。。。。。没错,就是松弛,他们原本以为是敌人入侵,结果。。。。。。居然是小儿女的情感纠纷。虽然这么大有点过分,但考虑到两人的身份,以及托尔的所作所为,大家也挺能理解的。
要知道,这种事要是发生在普通家庭,两个家族早就发生流血冲突了,死人都很正常。
对于阿斯加德人来说,违背誓约的后果一直都非常严重。一方如果公然违背婚约,这相当于我们这边,被挖了祖坟。受辱的可不仅仅是当事人,而是整个家族,也就是希芙出生是移民家族,家里就海姆达尔和希芙两人,其他
亲人要么早就死了,要么远在华纳海姆。
而且移民这么多年,他们家早就和原本的家族关系疏远了。。。。。。这是必然的,要不然海姆达尔也坐不到现在的位置。
所以才没酝酿出大冲突。
这种事但凡发生在阿斯加德一个大家族,那王室早就和那个家族开战了。这和忠诚已经无关了。
而是我保证了我的忠诚,可国王却扒了我家祖坟。。。。。。甚至发生这种事,阿斯加德其他人会以什么态度来看待国王,都需要仔细斟酌斟酌了。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被扒掉祖坟的家族。
阿斯加德虽然有一万多年的历史,但他们真不是华夏古时候的那些封建帝国王朝。
他们的政体是威权政治,国王的权力大小,完全取决于国王本身的能力。不存在什么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说法。
他们有点类似于古代欧洲早期政权的特点。
在西方,封建社会通常被视为一种由共主或中央王朝分封领地的国家管理制度,主要针对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而在中国,封建社会被理解为“封国土、建诸侯”。唐朝柳宗元的《封建论》中就有这样的描述:“周有天下,
裂土田而瓜分之。”这表明,在柳宗元看来,夏、商、周时期都被视为封建社会的阶段。这种划分与西方的分类标准不同,导致了对“封建社会”一词的不同解读。秦朝创立的郡县制打破了传统的分封制度,皇帝直接任命中央及地
方官员,逐级管理到每一个郡县、家庭乃至个人。这种中央集权制度无疑与西方的封建制度有所不同。
欧洲人对这事儿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十八世纪的启蒙大腕孟德斯鸠觉得,那玩意儿是中世纪西欧特有的制度。可另一位启蒙牛人伏尔泰就不这么看了,他说封建主义啊,在我们这半球四分之三的地盘上,有好多种样子
呢。
封建制度在西方那边,它的意思是从具体慢慢变得广泛起来。狭义上的封建制度,说白了就是西欧中世纪时,有些地儿,有些时候搞的那个采邑制度,还有它带来的一系列东西。这主要就是讲不同等级的领主之间,通过封君
封臣这种方式定下的契约关系。这里面还没算上领主和农奴之间的那些事儿呢。之后,封建制度的涵盖范围一点点变广,说的是整个西欧社会都在用的政治经济体系,然后又进一步变成了一种大家公认的制度和社会模式,这样一
来,就有了广义上的封建概念。封建制度不光是在西欧有,它其实已经扩展到了世界上的很多地方。所以,我们会听到像“波斯的封建制度”、“印度的封建体系”、“中国的封建时代”还有“日本的封建制度”这样的说法。
简单来说,欧美那边的历史学者们,大多是从feudalism封建主义的概念,像是什么封地给臣子,领主有大庄园、农奴制度、权力分散这些方面,去研究全球各地的封建制度,咱们中国的封建制也包括在内。
西方史学界,就是那欧美和日本那边,普遍认为,要是说到“封地建国”和“权力不集中”这事儿,咱们中国的殷周时期的封建制度,还有两晋南北朝那会儿的门阀贵族制度,在某种程度上,看起来跟西欧中世纪的那种封建制度
有点像:结构上有些相似的地方。
土地、百姓和权势被一级级划分;那些世世代代拥有家乡土地和封地的贵族们,得向上面的大王负责,帮忙打仗和交钱粮。他们是封君手下的封臣,不过呢,自己手里也有点小权力,能自个儿说了算。在采邑里头,那些附庸
和平民百姓,都得听世袭贵族的。这些贵族啊,在政治上、经济上,那就是老大,说了算。这些特点是东西方封建制度都有的,不过它们内部的构造和主要目的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简单来说,欧洲那边的封建制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而华夏大一统则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阿斯加德则更加原始。
实际上即便是到现在,阿斯加德的政治体制在地球人看来,也粗陋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