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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第2页)

既然陈欠已要追讨,何不让贪污受贿的官员将赃款一并吐出,也免去朝廷再废功夫。

如果说先前追讨陈欠的旨意下来,英元宫内吵吵嚷嚷,那么第二道旨意一出,英元宫内瞬间寂静了。

挪用国库,返回即可。

可若是贪污受贿,那么不仅要丢官,以他们这位陛下的手段,恐怕,更要丢命!

而办这件事的,竟不止是刑部,还有新立的审计司与照夜府。

前者刚设立不到半月,暂且不提,后者,那是要见血的。

“诸卿,”帝王的声音在高处,“可有异议?”

众人只觉过了很久,但实际上,时间只有一瞬。

不知是从谁开始,他们已经跪在地上,叩拜上首的帝王,“陛下至圣至明,臣等,并无异议。”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今天还有二更。

第八十三章

这两道政令,在朝中骤地掀起了轩然大波。

政令从某些角度讲,其实很贴心。

挪用的公款,可以分两年还清,倘若两年内还清,那么这笔钱,只算做公务用,没有任何追究。但若超过两年,则需按月向朝廷支付额外的挪用银。

就是利息。

不高,岁万息二千。

但挪用得多的就不一样了,在审计司官员将政令详细讲明的时候,有几个须发皆白的老臣咣当就昏过去了。

要利息这件事提出时在审计司引起了不少的争议,还是在明知政令是萧岭提出的情况下引起了争议。

委婉大概就是,虽然挪用国库款项的确是为官者的不对,然而身为君主,讨回陈欠天经地义,但是,但是还收利息未免不大体面,君子轻财重气,何况萧岭为君,乃是天下人的表率。

陈爻不以为然,用陈可悦陈郎君的话来说就是,“挪用国库的钱只将银两还上即可已是天大优容,挪用数年而无半点惩治未免太过便宜了,民间借贷息三分到五分不等,而今只要息二分,非为求财,而为小施惩戒,况且,两年之内还上,并无利息,还能刺激官员快点归还欠款,有何不可?”

这个争论在萧岭的一句,“朕以为陈郎官所言甚是。”为终结。

就当借低息贷款了。

在听到一日之间有数十官员昏过去的消息后,萧岭勾唇,道:“叫太医令安排一下,各官署都配一位太医,带上顺气的药。”真以为公款是那么好花的?非但要给朕还出来,还要连本带利地还,“都是国之栋梁,为着一点身外之物,伤到身子可不好。”

这话被去官署待命的太医们传了出去,引得要还钱的官员们几乎要呕出一口血来。

身外之物?

说的这样随意,也没见陛下您不要这身外之物啊!

有太医在,官署里官员昏倒的频率直线降低,倒不是这些太医医术多么惊人,而是太医在,他们不能随随便便装昏告病了,被诊治出来算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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