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两家邻居都整整齐齐的穿上了新毛衣。程山穿上媳妇亲手给他织的毛衣,照着镜子,心花怒放。麻灰色很趁他,他原本皮肤不白,这个颜色不显老气、很提气色。镜中人已经三十三岁,看上去却还像七年前,只不过多了几分稳重和岁月沉淀过后的练达。两个小姑娘也高兴地不得了,程白鹭很讲究穿、爱美,唯独不介意和舒兰撞衫,而且她最喜欢艳丽的颜色,这个颜色更显得她们白皙娇艳。程白鹭兴奋地问大家:“漂亮吗?”舒兰录取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