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迫不及待想通过教授,横扫整个十三太保,这一特高课下面最厉害的特务组织。
他折返回来,到了对面的早餐摊,看见几个摊位。
他觉得某个摊位好像很眼熟,他见过。
又记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是老齐的安排?”
不会,除了李默,其他人并不知道他的身份才是。
“喂,来两笼蒸饺。”
他拿出了钱。
那个摊老板小心谨慎的应声,头也不抬,就开始装生煎。
郑开奇乐了:“怎么,在门口敢摆摊,不敢见人啊。”
“长官说笑了。混口饭吃。”老板头也不抬就拿纸袋子装起来,“再说了,您们越忙,越得吃早餐不是。”
对方操着浓重的乡下口音,郑开奇一下子想了起来,自己还真吃过他的早餐摊。
“你之前,是不是在租界摆摊?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郑开奇确定,这不是自己人。
齐多娣不会派一个自己不知道底细的人前来策应。
“恩?”
那老板这才有勇气抬头一看。
如果生活过的去,谁虎口谋食?
就因为这特工总部凶名赫赫,一般人不敢来这里摆摊,他才觉得是不是有机会壮着胆子试一试?
这些恶魔再凶狠,也不至于见人就杀,自己又不是抗日的那些人。
他就来了。
这一来就是快半个月,想不到,生意还凑合。
他每天低头做生意,从不抬头看魔窟里进出的那些人。
今天被这么一聊天,他抬头一看,认识。
去年摆摊,这个人在自己摊位上吃过馄饨。
之所以能够记住,是因为郑开奇是他这辈子遇到的唯一的吃完早餐后,舍得留下几个银元的大善人。
这年头大善人就是大傻子。他记性很好,所以,他现在有些激动。
“是您啊。”
他很快又紧张起来,“您在这里面上班啊。”
郑开奇观察着他的情绪变化。
由激动,忐忑,到失望,和掩盖住的厌恶。
是普通人见到狗特务后的一般表现。
他应该就是个混口饭吃的早餐摊老板,疲于生计,养活一家老小就竭尽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