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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轻易可得十万大军(第2页)

治所北海县此时仅剩一个半缺编的指挥,总兵力不足四百人,

城中官员军兵见贼军势大,皆不敢守,弃城而走。

贼军尾随溃逃官军,再陷昌乐县。

至此时,李子义部已经表现出与此时代绝大部分造反贼军不同的特征。

其一,明确提出“减赋减租,重定地产”的口号。

这个口号比起平均地产、不纳皇粮之类的杀伤力小了太多。

甚至,还在某种意义上,保护了动乱中最容易遭到报复的上户。

因此,基本没得到底层百姓的狂热响应。

但贼人也有自己的办法争取民心。

每取一地,他们必根据当地下户申诉,

公开处理一些租佃极重、巧取豪夺、逼迫下户卖儿卖女的上户。

当众列举其“罪行”,逼迫其画押并降租减贷,

对作恶多端,民愤极大者,则处以极刑。

奇特的是,公判之时,贼人竟允许上户自辩。

对恶意诬陷,以为谋夺上户家资的泼皮,也绝不轻饶。

其二,贼人军纪极严,自称“红五营”。

其部不裹挟青壮为贼,也不盲目以俘虏禁军充军。

甚至于对主动投贼者,还要进行甄别考校,

不合格者不取,合格者也要先送胶西县集训之后再用。

其三,贼人造反却不杀官,除非民愤极大者。

也不搞开仓放粮分浮财,以“争取民心”的行动。

更奇怪的是,贼军还竭力维持动乱中的社会秩序,

甚至,还派人劝说准备流亡的百姓回乡,不要放弃耕种。

破城时,更是会抓捕趁乱杀人放火的泼皮浪荡子,并依据情结轻重予以处理。

仅此相互矛盾的三点,就让人极度迷惑。

贼军以“减赋减租,重定-->>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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