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着时辰,待阿晏来小馆之时,刚好既不冰,又凉爽,杜时笙嘴角噙笑,与巧环一起开始切樱桃。
「杜娘子,有日子未曾见面了!」
这时,一位身材高大,头发花白,身着一身白色法袍的外邦人走进了小馆。
他声如洪钟,一脸笑意地走向了杜时笙。
「宗司祭?」杜时笙十分惊喜地看着来人,赶忙上前迎接,「司祭今日怎的有空前来?」
宗天启朗声一笑,找了个桌子坐下,对杜时笙道:「不瞒杜娘子,我今日也非特地来看望杜娘子的。我原是与崇寺卿约了去满记吃羊首,谁知,崇寺卿今日忽然有事,我又不想一人去吃羊首,兜兜转转,便来了杜娘子的小馆里。」
原是如此,崇永今日有事,定然与阿晏面圣有关。看来,现下仍旧没有论断呢。杜时笙暗暗思忖着,心中难免期盼着魏修晏尽早出宫。
不过,宗天启这个老翁还是很和蔼可亲的,她便整理了下情绪,仍旧如同平日一般,也不拿菜单,只笑盈盈问道:「宗司祭,今日想吃些什么?现下,天气已然炎热,烧烤不大合时宜,司祭可有些什么其他想吃的?」
宗天启此前来过几次小馆,皆是吃杜时笙独家烹制的泗合口味饭食,让他犹如回到家乡一般,十分受用。
可今日,他却忽的突发奇想,想吃一吃别种口味,便问道:「杜娘子,能不能做一种既有泗合口味,又有大稷口味的饭食?」
杜时笙凝神思索了片刻,笑道:「司祭今天吃鸡肉可好?」
宗天启见她似是有了头绪,点头喜道:「听杜娘子安排。」
「那还请宗司祭稍后片刻。」
说罢,杜时笙便回了后厨。她心中已有了一个点子——东安子鸡,这是前世她见过的一道名菜,据传起源于唐朝时期,做法和口味若是稍加调整,倒似是一道宗天启能喜欢的吃食。
待她将那盘冒着热气的东安子鸡端上桌时,宗天启已然吃完了一碗鲜桃冰碗,正在不住赞叹着:「杜娘子这冰碗当真解暑,只是来一遭顺德坊着实不易,否则,我定然日日来吃上一碗。」
杜时笙闻言,嘴角扬起:「宗司祭若喜欢吃,日后也不必巴巴赶来顺德坊,过两日,夷和坊的丹心楼和天露园,便都能吃到此种冰碗了。」
「哦?小娘子与丹心楼和天露园的东家合作了?」宗天启微微有些惊讶。
杜时笙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待这几日厨娘们都学会了冰碗和其他几样甜品,便可售卖了,届时还请司祭去品鉴品鉴。」
宗天启微微颔首,捋着胡须对她投去了一缕钦佩的目光。这个汉人小娘子倒是大气,竟然不顾世俗之见,与胡人合伙做生意!看来,她不仅聪慧,还颇有胸襟,难怪能同崇永和葛萨成为朋友,真是个难得的小娘子,日后,我倒是也可以深交一番。
思及此,宗天启爽快地应下了。
他闻了闻东安子鸡的香气,再也按捺不住腹内的馋虫,挥起竹箸便吃了起来。
咸鲜酸辣,再加之微微的奶香味,倒是真的符合他所说的,东西融合之味。宗天启来了大稷之后,吃鸡肉是最多的,但是这般口味的鸡肉,对他来说却甚是特别,他一口气吃了好几块,方才放下竹箸。
「杜娘子,这鸡肉——」
宗天启刚要开口与杜时笙讨论美食经,却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拽着自己的袍角。他低头一看,只见金黄豹正蹲在他的脚边,湿漉漉的小狗眼不知在期盼着什么。
「金黄豹,不可对客人无礼!」杜时笙斥道。
往日里,金黄豹虽也在小馆,但是极少对客人撒野,不知今日是为何,他就一直在宗天启脚边「吱吱」叫着,还不停地摇尾乞怜。
杜时笙正要上前将他抱走,却见宗天启一把将这小胖狗抱进了怀里。
宗天启摸了摸金黄豹毛茸茸的小肚子,哈哈笑道:「我这一生中,养过几次宠物,不是害病死了,便是跑丢了。就连当朝圣人送我的那只珍贵的猞猁,我也只有缘见过一面,便被它悄悄逃了。我原是以为,自己是个与宠物无缘之人。没想到,我竟与他有些缘分的!」
杜时笙一怔,看着宗天启一脸慈祥的模样,笑道:「司祭何出此言。我这小犬平日里不大同生人亲近,今日却偏生赖着司祭,可见还是司祭笑容可掬,待人亲近。」
「哦?你家小娘子说的可是真的?」宗天启对金黄豹笑问道。
谁知,这个吃货似是得到了鼓励一般,一个打滚儿便立在了宗天启的怀里,狗爪子不停的扒着桌上的几块鸡骨。
「原来,他是瞧着这盘鸡肉亲近可亲!」宗天启哈哈大笑,一边加了一块嫩嫩的鸡胸肉,喂给金黄豹。
杜时笙一张老脸被金黄豹丢尽,却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不过,即便是与圣人的猞猁无缘,我却因此结识了崇寺卿这个朋友。可见,大稷人常说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是十分有道理的!」宗天启心性豁达,于这些事情上十分看得开。
杜时笙刚要赞他汉话学得好,却忽然想起前番崇永在小馆里所说,想让自己引荐一下宗天启之事。后来,还是韩言给崇永出的主意——在清欢小馆请宗天启吃一顿家乡美食。
自那之后,崇永便时常与宗天启相约,二人大有一同尝遍焱城美食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