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搓了搓自己的胳膊,觉得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连忙和Red道:“那咱们回去等他们?”
最后顺便再给他讲讲关于十二年后的故事,格雷格心心念念。
没想到Red看着他的表情却好像他说了什么蠢话——他当然知道自己大部分时候说的话在Red的眼里看起来都有点蠢啦,可是Red从来都不会那么认为——而这次她却表现出来了,她说:“我们为什么要回去?”
“可,可我们不回去里面,去哪里啊?”格雷格惊了。
Red理所当然道:“我们不是说要带你熟悉熟悉哥谭吗?”
“现在?!”
Red道:“没错,杰森总是说,夜晚的哥谭才是真正的哥谭,而夜晚也是哥谭最美丽的时
候,你要是想要在这里住下,当然是要现在出去看。”
你有没有考虑到告诉你夜晚的哥谭才是最美丽的人,是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八,体脂率低到可以参加健美比赛,身体素质是奥林匹克冠军级别,手拎撬棍挎双枪,飞镖火箭筒腰间藏,十八般武艺样样通,肩膀混似双开门冰箱的白人男性?
格雷格哑口无言,一时之间想要说的话太多,导致他居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等到他反应过来,Red已经踏入了哥谭的夜色之中了。
“哎!等等我等等我啊!”
第186章(6)来谈谈
格雷格觉得自己在玩扫雷。就是那种电脑里面最古早的,现在基本上已经没什么人玩的游戏。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的游戏界面并不是在电脑上,而是在他脚下的大地,他就是那种晃来晃去游移不定的鼠标键,不知道到底应该踩在哪一步上才能让自己的地球Online的唯一角色账号继续下去。
相比起来,Red看起来就要比他轻松多了,她身上衣服的布料在夜光下反射出一身朦胧的光辉,简直就像是在夜间起舞的萤火虫,能够吸引适龄的配偶,但是也容易吸引天敌物种将自己一击毙命或者关在玻璃罐里面囚禁到死。
而且在城市里面,很明显后面这个可能性更高一点。
格雷格向后面看了一眼,塔迪斯的变色龙系统选择的拟态真是太怪了,巨大的红色游览观光大巴车横在街头,这个时候哥谭偏偏又下起了细雨,淅淅沥沥,雾气朦胧,一时之间塔迪斯居然看起来有点像是午夜传说里面的恐怖巴士。
可怕。
真是太可怕了,无论是那个塔迪斯也好,还是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却敢在夜晚走在哥谭街头的主人也好。
“格雷格?”
听到Red呼唤他的声音,他才发现就在他发呆的时候,Red居然已经和他拉开了一段距离,他连忙大跨步追了上去。
等到他靠得足够近之后,他立刻就用低到仿佛有无数人在旁边偷听般的声音和Red耳语:“红姐,咱们还是回去吧。”
不是他不相信Red,只不过是这里可是民风淳朴哥谭市啊!
他拼命地挤眉弄眼希望Red能够懂得自己的忧虑,然而Red却就好像没察觉一般:“你想回去吗?”
格雷格忙不迭地点头,Red便说道:“那你就先回去吧,我就先走了。”
尽管她很喜欢塔迪斯,可以重新回到久违的地球,那被工业污染之后并不清新的空气,刺得人头晕目眩的光污染,过于拥挤的人口带来的人体气味,难得一见的绿色植株。
真是让人非常怀念。
格雷格傻眼了,更让他傻眼的是Red居然真就那么走了。
他站在原地愣了两秒,又赶紧追了上去。他是害怕啊,但是他总不能就放Red一个人在哥谭夜晚的街道上乱走。
他心一横就又追了上去,觉得万一真的出什么事情了,他还能当个肉盾呢。
一旦想开了,格雷格也就不再纠结,而是并肩和Red走在一起,甚至还真的看出来了几分哥谭的特别来。
“你别说,这还真漂亮。”格雷格情不自禁地夸奖起来,其实他也说不出来到底什么地方好,他的文学素养也仅限于“这也好看,那也好看,总之哪哪都好看”的水平,就是觉得这地方让他觉得舒坦。
哥谭市虽然人杰地灵,可是这也不代表每天晚上都有事情发生。格雷格开始自我安慰,再说了,红罗宾和红头罩现在还在城市里面夜巡。
一天晚上蹦不出来三个超级反派同时越狱,他们这边应该是安全的。
格雷格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什么事情都往好的地方想,而且什么事情都不往心里去,偶尔感春伤秋,道理都懂,又觉得都这样了,好像没必要再操心。
这性格当然有好的一面,比如说当时被困在那台破损的塔迪斯内的时候,好多人都承受不了那种每天晚上都要面对怪物的压力而精神崩溃,在街上游荡,被怪物直接抓走,而格雷格却在安德烈的帮助下,很快接受了现实。
缺点就是,心太大了以至于真的碰上事情的时候,没办法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就好像现在,他看着站在小巷口,打扮得像是刚从马戏团或者是圣迭戈动漫展走出来的女性的时候,他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
等一等,这个人是哈莉奎茵吗?
他在心里面反问自己,如果是的话,他们现在是不是应该调头就跑才比较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