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你要的刺。”铁狗将桌上那一大盆刺递给女人。
方霜见:“……哦。”
说说而已,怎么还真的挑刺。
“给我吧。”
沈知聿接过木盆,将一大盆鱼刺抱在怀里,有点诡异。
“方才那姑娘,是你家妹妹么?”他声音微哑。
“不是的……”铁狗撓撓头,爽朗一笑,“我哪配有那么好的妹妹呀。她只是怜悯我,常常来找我买鱼罢。”
方霜见撇唇。
难怪前段时间天天吃鱼,原是珍珠这孩子拿整个府的膳食做人情了啊。
“你喜欢她?”她问。
“唉,我怎么敢……”
“什么敢不敢?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装什么装。”她翻白眼,“我最看不惯整日说什么‘不敢喜欢’‘你太美好了’的人,嘴上说不喜欢,配不上,哇塞结果一拉手就硬了。疑似大小头互搏。”
沈知聿:“……”
“这……”铁狗叹气,“是喜欢,但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
他与珍珠認识大半年,两人都没戳破那层膜,虽会互相送礼物,在闲暇时一同上街游玩,还牵过几次手……他怕贸然表白吓到珍珠,还怕珍珠姑娘以后不理她。
“客官,可以问一下你们是怎么确認互相喜欢,然后在一起的嗎?”
两人对视一眼。
“嗯……这不太好吧。”
沈知聿略微迟疑。
其实,他不确定夫人是否喜欢他,他们关系的开端是自己的侵占欲作祟。
强烈的欲望,不顾一切的欲望,想将她死死抱在怀中,即便腐化成尸骸。
他要与她在一起,必定在一起,即便自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只要能嫁给她,与她做夫妻,怎样都值得。
不爱他认,恨他也认。
方霜见附和说:“不方便讲。”
她的经验完全不适用于珍珠与铁狗。
她对沈知聿的喜欢,是做出来的。
她喜欢和他做,爱乌及屋,慢慢对他有好感。
如果身体不契合,还谈什么灵魂契合呢?沈知聿恰好在床事上与她很合拍,再加上欢愉时总会对视几眼,之后就喜欢上对方。
不过她的喜欢很肤浅,也很容易消逝。特别沈知聿还总是三天一作五天一大作,总是把一双好看的眼睛哭肿。
但他们之间已经不止是喜欢,还互相保守秘密,成了同一战线的盟友。
这种关系,比简单的爱情牢固得多。
她知晓他做的恶,清楚他绝非善类。
而他,是一条合格的疯狗,始终爱她,永远为她疯魔。
回府后,她换下衣衫,让下人烧水沐浴。
身上黏得很,当然要好好洗幹净。
她坐在浴池里泡澡,进来送花瓣的不是珍珠,是沈知聿。
“怎么是你?”
“珍珠被铁狗约出去放灯笼了,是城里一贯的习俗。”
他拿着花篮,坐到浴池边,将玫瑰花瓣洒在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