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风接过这个任务,一天内就打造出四双草鞋,结实程度不言而喻,而且穿在脚上还挺好看。
可是到了晚上,王昕的脚踝就磨出两个大水疱。
夜幕降临,万籁俱寂。
两人回到了山洞。
他们分别坐在床头和床尾,枭风拖着王昕的脚处理水疱,后者则是靠坐岩壁,懒洋洋地吃着坚果。
“你这双脚丫,保养的还不错。”枭风拿自己的脚对比一下,得出一个客观的评价。
其实不止是脚,王昕的手也很秀气,虽然没少干活,还把手掌磨破过,但要不了多久,那双手就自动恢复出厂模式,而且骨节没有变宽。
王昕困得双眼半阖,语调拖得很长:“你是脚控吧,第一次睡我的时候,你就玩半天,幸亏我不怕痒。”
“可能吧,”枭风一点不避讳,好像在讨论很正式的话题,“我也喜欢你的手,我觉得它们很好看,不是单纯的生理冲动,纯粹是一种欣赏,像艺术品一样。”
“哥们儿,滤镜有点厚,我这个当事人都听不下去了。”王昕特意举起手,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一番,没觉得哪里出奇。
枭风持反对意见,神色正经地解释道:“你没懂我的意思,一个人喜欢一件东西,并不是证明那件东西有多完美,是一种感觉,简单来说,王八看绿豆。”
王昕竖起拇指:“狠人,狠起来自己都骂。”
枭风笑了笑,眼睛黑亮:“就像你喜欢我的胡子一样。”
“”王昕的耳尖悄悄染上一抹红,使劲嚼着坚果,“说什么来着,越没有什么越想要什么,人都是这样,你也不例外。”
“别吃了,坚果吃太多肚子会痛。”
枭风把剩余的坚果挪到洞口,随口说句:“你最近变得很能吃。”
王昕没觉得:“还好吧,证明我很幸福。”
‘幸福’两个字就像某种暗号,也存在一种魔力,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融化空气,使周围飘满甜蜜的泡泡。
枭风一张开手臂,王昕就滚进了他的怀里。
渴望拥有彼此的热情如同过电一般,通达两个人的全身,一直延伸到头发。
“枭,最近是不是有点太勤了。”
“你几岁了?反正我很年轻,我是一刻不停的想要你。”
“这话怎么你肯定偷看了我藏在柜子里的叶子。”
“谁让你画完了不告诉我,只能自己找。”
“你真行”
那个叫爱情的东西,它在漆黑的深夜当中,变得更为闪亮且耀眼——
时间嘀嗒向前走,日子温吞而快活。
又是无数个日出和日落。
在这段时光里,枭风为了不让王昕感到无聊,换着花样地给他找乐子。
枭风用麻绳和棕榈叶做排球和篮球网,一到傍晚俩人就切磋几个回合,还会采些野花野草,做个精致的花冠送给王昕,假装他获得了国际漫画奖。
随着在一起的时间不断增加,王昕可以毫不迟疑的宣布,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枭风,只要有枭风在身边,他觉得隔壁的蟒蛇都变可爱了。
哦对!他们有许多新邻居,确切讲他们才是新搬来的两脚兽。
山洞后面是一片密林,灌木丛中栖息着许多爬行动物,只要人类不贸然侵犯领地,它们很少主动攻击。
再往林子里走,枭风发现了野兽的踪迹,根据经验判断,除了野猪还有花豹出没,白天很难碰到,他们也不是很想碰到
至于树梢上的鸟儿,以极会钻洞的小动物,更是数不胜数。
如今,当王昕看见太阳升起又落下时,太阳的模样和以往截然不同,当繁星辉映在河里时,他也不再觉得千篇一律。
他走进了枭风的世界,用同样的目光和心态来看待大海和森林,真正见识到了大自然的壮观与美丽。
这天傍晚,两人手牵手在沙滩散步。
枭风捡到一个海螺,他告诉王昕,海滨镇有个传说,据说海螺里住着美人鱼的灵魂,她可以帮助思念家人的孩子传递信息,越过大洋彼岸,流向世界的任何角落。
“有什么想说的吗?”枭风把海螺交到王昕手里,“除了用笔画下来,还能送到对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