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容所工作这么久,沈季的奖金攒了一笔又一笔,但现在一点都没花出来,看着数字累积沈季每天都在思考该怎么花,他从摄像机想到了买挖掘机,又从买挖掘机想到了买最好的电脑主机。
最后全都被他pass,问就是这些在收容所都不能用。
没想到第一笔逛街花出去的钱竟然是买衣服。
在商场选一套班味很重的衣服实在是难,主要是沈季长得好看,什么破洞衣服在沈季身上都像是大牌奢侈品,最后实在是没办法,沈季开始试西装了。
在活着时沈季就很少穿西装。
西装是一件非常能衬得出身材的正式装束,它会让人显得端正得体,同时也会放大一个人身上的气质。
或是优雅自持,或是大佬气质。
沈季恰好是后者,他的形象实在是过于冷冽,穿上西装就跟什么黑二代似的,领导有一次让他穿正装客串娱乐节目,结果嘉宾们面对他一个字都不敢开口,从那之后他就再也不穿西装了。
但是现在,只有西装是销售人员的标配了吧?!
找接待人员推荐了一身西装,沈季带着西装进了换衣间。
刚把西装外套穿上,突然他抬起头来,一堆小蘑菇从换衣间的天花板上扑朔朔落下,扑在沈季身上打滚。
主人!我们占地盘回来了!
嘤!吃掉了好多小零食!
未开发的新领地!喜欢!
主人我们要新领地!要大大的领地!大大的地盘!
还没等沈季问它们都去了哪里,换衣间的门被敲响,菌丝们嗖的一声窜上天花板,比兔子都快。
黎知厌的声音在外面响起,“你还不行吗?”
沈季看了一眼门口,他对着小蘑菇们竖起食指做了个嘘的动作,小蘑菇们瑟瑟发抖,一个蘑菇头都不敢冒。
它们还记得差点被黎知厌发现。
嘤!
虽然蝴蝶好吃!但是主人不喜欢!
不可以接触大蝴蝶,但小蝴蝶偶尔可以啃两只。
它们在天花板窝了一会儿,最后在沈季示意下化作一团小蘑菇钻进沈季的袖子里,如同一阵风一样融进沈季的身体。
终于,沈季推开试衣间的门,他一边往外走一边整理着袖子。
多年的记者生涯让他把整理着装这个习惯刻在骨子里,尤其是在身穿正装的时候,决不允许身上的西装有一丝褶皱。
就这样整理完毕,刚打算去照镜子突然意识到黎知厌好像没有开口说话。
于是沈季看向黎知厌,“黎先生,你觉得怎么样?”
黎知厌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的嘶了一声。
不行,这也太好看了点。
沈季穿衣服也是有习惯的,他偏爱暖色衣服,再顶多就是穿白的,全身黑几乎不会出现在他身上,所以这是黎知厌第一次看到他穿全身黑色系。
由黑色衬托的冷漠气场在沈季身上被放大,他西装革履满身锐气,黑色眸子里也仿佛没有丝毫柔情,和他对视的时候仿佛整个人都被看透。
尤其是他现在带着黑框眼镜,透明镜片带着一股冷冰冰的器具感。
那种气质让他显得极其危险,又让人控制不住的想要靠近。
好冷、好辣。
“黎先生?”
黎知厌啧声,“我不太习惯。”
“不习惯什么?”沈季给自己整理领带和胸针。
“你的气势太强了。”黎知厌这么说,可能是觉得太抽象,他又补充道:“在现在这个时代,很少有人会有你身上这股气质?”
沈季好奇,“什么样的气质?冷漠?以前有好多人说我看上去很冷漠。”
“不是冷漠,是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