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北境战场的时候,那倒霉蛋儿屈云泽曾干过纵马闯主將营帐的事情。
这次明辰乾的也差不多。
他著急回家,赶紧跟王翰博支会一声,他就要带著这八百骑回家去了。
性格不说,白狼这外表看上去確实是充满压迫感的,体型庞大,气势凶悍,一巴掌便能拍飞好几个士兵,一口就能咬下人的头颅。
人们对这可以轻而易举取人性命的怪物总是心存敬畏的。
周遭的卫兵看得胆战心惊,生怕这异兽失了理智,引发骚乱。
“明大人……这……”
王翰博从营帐中跑了出来,即便是有心理准备,但当看到明辰时,还是为之震撼了一下。
“哟~王將军,好久不见!”
年轻的文官从威风的白色巨狼身上跳了下来,笑呵呵的朝著王翰博摆了摆手。
像是普通朋友打招呼一样。
“宽心,我家白狼很乖的。”
王翰博:……
恐惧过后,王翰博的视线黏在那巨狼的身上,透著几分艷羡。
是的,不可否认,他很羡慕!
当兵之人,自是尚武之人。
一个优秀的坐骑,不单单能放大他们的能量,还可以在关键是时刻救助他们的性命,比之他们手中的兵刃要更加重要。
白狼现在在王翰博的眼中,无异於是明辰前世那最为顶级的超跑。
如此神俊,如此威风霸气的坐骑,又有哪个武人能拒绝呢?
究竟你是文官,还是我是文官啊!
他终是恋恋不捨地將目光从白狼的身上收回,转而看向了明辰。
意气风发的少年郎,自信昂扬,双眸璀璨,仿佛诸天繁星。
他並不是健硕威武,气势凶悍的类型。
名义上,他还是个文官呢,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打仗。
但是……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后也不一定会有来者的奇蹟。
“明大人,隨我来吧。”
即便是有情报传来,他还是想听听这个当事人讲一讲,这钟灵毓秀之人一路都做了什么。
他要做这传奇的第一个见证者。
他引著明辰入帐,亲自为他倒了一碗酒水,说道:“与我说说,你这一路都去哪里了?”
明辰笑了笑,回道:“我自灵州立合镇出发西去,绕过匈奴主力……”
他简单將这一路所作所为,都说与了王翰博听。
只是这事情在他口中说来轻巧。
但是落在王翰博的耳中,却是恍若惊雷一般。
他瞪大了眼睛,呆呆地说道:“这……这,明大人真乃神人也……”
他还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么战斗的。
八百人这么孤注一掷闯进了草原之中,仿佛是神明指引一般,想做什么便做什么。
杀气腾腾,以战养战。
明辰轻飘飘的几句话里,却是数万匈奴人累累枯骨。
杀杀杀!
他这一路杀了多少人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