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渐秋也谈不上满意。
手上有烧痕尚且能通过手段遮掩,反应迟缓不能抬重物却是难以隐藏的特征。
这样的人,不适合去办一些要掩人耳目的事情。
但只有这一个人选,即便再等,也很难等到没有缺陷的人选。
她:“请来一见吧。”
或许是因为没多抱希望,等见到人的时候,林渐秋主仆竟觉得眼前一亮。
这名叫张程的男子今年三十岁,五官端正,虽然沦落到卖身为奴的地步,但并无颓丧之色,眼神清亮,神态自若。
穿着一身半旧的宽袖长袍,垂手时恰好遮住右手的烧痕。
但他抬手见礼时,又很大方地将右手露出来,对着林渐秋行了个文人礼:“见过林姑娘。”
烧痕产生的时间已久,新肉早长成,他本人肯定也仔细护理过,新旧皮肤的色差并不明显,若不是此刻天色正亮,她们又格外注意,很难发现这一点。
林渐秋将打量的目光收回,声音透着某种凉意:“你认得我?”
“不认得,是猜出来的。”
他含笑道,讲明自己的推测过程。
“林姑娘或许没有注意到,街上如今多了好些腰间佩剑或带有剑侍的小姐。”
“她们皆是因林侍郎长女两次英勇降贼而心生向往,在行效仿之举。然而如今的千金小姐们少有习武的,即便习武也极少与人动手,遑论杀人。”
“见过她们,再见您,便能明显看出不同,在下因此斗胆猜测您是正主。”
张程的声音清朗缓和,悦人之耳。
末了,他还真心实意地捧她一句:“效仿者之于您,如同狸奴之于林间猛虎,只勉强形似三分。”
“你很聪明。”
林渐秋颔首认可。
紧接着赞扬的,是犀利的质问:“既然如此聪明,为何会落到如此地步?又是什么东西,才会让你不顾仕途与自身安危,从火中将它取出?”
烧痕覆盖了食指中指和部分手背,必是将手伸进火里才能留下这种形状的烧痕,而不是什么意外所致。
从此人的表现来看,他身上的麻烦绝对不小。
比起他,犯官家里的下人都算清白的。
“京城之中,聪慧者如过江之鲫,我在其中算不得什么。”
张程自谦一句,接着叹了口气说:“且这点儿聪明在权势面前,更是毫无用处。大姑娘您不知,我出身寒门,上数三代都无官身,此处牙行的招牌砸下来,十个有九个是我得罪不起的,剩下一个是同我一样前来卖身的。”
林渐秋看了一眼翠青。
翠青会意,走出门外,将门掩好,又请等在外面的牙行管事往远一些的地方站去。
屋中仅剩两人。
张程的话立即直白起来:“我是直隶人,于读书上有些天赋,十五岁成童生,十九岁通过院试成为秀才,二十一岁考中举人,本以为能改换门庭,没想到给别人做了嫁衣。”
有人顶替他当了举人。
或许是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他从未想到自己的优秀会引来这等祸事。
所以当他的路引和证明文书被丢进火里时,他天真地伸手从中救出了它们,试图用它们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没有人承认。
衙门以“损毁严重”为由,拒不核验。
四处求告,偶尔有愿意探究的,在发现官府的文书里都写着另一人名字后,也让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