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了,结果在魏央身边一下子待了五年。
这五年里面我从最基层做起,眼看着魏央的势力逐渐壮大,大部分的时候我都跟在何五身边,看赌场。
那时候这里也不叫娑婆界,魏央最开始的势力是从一个叫龙哥的人手里继承来的,因为生意越做越大,也很缺人手。
其实混黑道的,大部分素质都不太高,我因为多读了几本杂书,渐渐吸引了魏央的注意。
五年里他越来越器重我,一直把我提到了和他一众创始兄弟并列的位置,才有了沈老七这个叫法。
那时候网还没有收紧,几个兄弟都在,说一声群魔乱舞、无法无天也不为过。
巅峰时候,整个宁州世面上三分之二的毒品和一多半的军火都从魏央手下出货,我管的赌场每天都有人倾家荡产,而我会放高利贷给输光的人,带着兄弟们去他们家里帮东西,榨干他们身上最后一丝血。
有一年有个男人还不上债,把他老婆抵给了我,她是我第一个女人。
我有一万种理由不该动她,可因为一个理由,我对她下手了。
因为她真的太美了。
那天晚上我上了天堂,可是第二天她就在浴室自杀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卑劣的、乘人之危的小人,对不起。
我想我那时候是真的迷失了。
每天看着那么多的钱从手头流过,三观真的很难不动摇,如果回去做警察,一辈子也挣不到赌桌上一天的流水。
那时候魏央手里还有很多龌龊下流的生意,写下来怕脏了你的眼睛,就不说了。
所以姚光,四年前姚国庆把你押到我面前换赌资的时候,我心里的震撼难过不亚于你。
高利贷者应该被挂在车后面拖行而死,我总有一天要领受我的罪责,可是我的报应不该施在你头上。
这门古老的生意本不应该存在,害你父女不和,文洲万死。
不说这些了,直接跳到改变所有人命运的那天吧。
在我几乎忘了我是个卧底的时候,终于有人通知我,要收网了。
那天的毒品交易,魏央和胡小天都在,池明云化妆成买家,准备人赃俱获。
那时候我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见面,还没来及叙旧,一切就已经发生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徐婉会出现在交易现场,但胡小天劫持了她。
明云放下枪,他的人还来不及赶过来。
而他们都不知道我手里还有一把枪。
之前已经告诉你,我这个人视力很差,手又容易抖,上学的时候枪械课只有一次沾上了靶。
我这种人,居然试图开枪击毙毒枭,是有多自不量力了。
当时我以为我能当个力挽狂澜的英雄,事实证明我是个打中了队友的傻逼。
而这一枪之后,我便再也没办法回头了。
胡小天直到现在都以为是我救了他,所以一直对我另眼相看,当时他跳窗逃走了,不知道后面的事情。
后面的事情是,在警察大部队到来之前,魏央抢走了我的枪,擦干净我的指纹,然后印上了他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