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可能,原文剧情是很难改的,楼情注定就是殷夜的。”
季默神色ròu眼可见变得不快,冷冷道:“你能活下来,就证明剧情可以改。”
楼情无法反驳。
而季默又转回了刚刚的话题,“你给我的情书里有很多细节,你在里面也说,你喜欢乖巧温柔的男孩子,你对我一见钟情的原因是,看见我给一只兔子包扎腿……”
季默说着说着自己也笑了,“你们确实不一样,她比你还蠢点,写出来的东西莫名其妙。”
楼情听着季默的话却陷入了沉默,脑海里真的浮现出了那一幕。
那是一个夕阳快要散尽的傍晚,她接到了殷夜的电话,说在学校门口等她,晚上请她吃饭。
在此之前,她跟殷夜已经见过几次面,可她还是很害怕他,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她总感觉不自在。
好像,他看她的眼神总能吃了她。
所以她放学后,没有立即出校门,而是去树林里走了走,然后,就看到了河边的少年。
余晖下,他动作轻柔地给一只小白兔包扎受伤的腿部,她看了很久很久。
等他离开后,她才回神走上去,然后,将那只兔子偷偷藏进了包里。
往后每次和殷夜见面,她都会带上那只兔子,有兔子陪她,她好像就不会那么害怕殷夜……
在此过程中,她看到兔子,就能想起那个少年。
随着回忆加深,楼情算是明白了原主为何喜欢季默,回想起那一幕,确实挺美好的。
可结局不美好。
后来,殷夜知道了原主喜欢上季默,更知道了那只兔子的由来,下场是,兔子死了,原主被抓回了庄园。
楼情一时真不知道该为谁难过。
是为那只可怜的兔子,还是忘了殷夜的原主,还是眼睁睁看着曾相爱的恋人喜欢上其他男人的殷夜。
他们好像都没错,却都在互相折磨,直到造成悲剧。
“是只有你们喜欢乖的,还是所有女人都这样?”季默忽然问道,貌似是真的有点好奇。
楼情回过神,微微笑道:“应该大部分女孩子都喜欢温柔乖巧型的男士吧?那种脾气差的,动不动气死人的,有几个hold住?”
季默闻言,忽然伸手,弹了一下楼情脑袋,“少指桑骂槐。”
楼情捂着脑袋气得牙痒痒,“就你这样的,还说什么能听话能乖,我信你个鬼!”
季默哼了哼声,“你同意当我女朋友,我就乖给你看。”
“别想!”
“那就少废话。”
两人斗嘴斗了一路,终于到达国际大厦。
楼情气冲冲地下车,季默跟在身后一脸郁闷,“不是吧,开个玩笑都开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