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柠霜抿唇一笑,淡漠的神色终于有了不一样的神情,她执笔回信——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战甲、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一生独酌了无趣,醉里梦花也梦你。】
第214章拱手让出北都城
沈柠霜坐在亭子中,有一个普通士兵打扮的人站在不远处的暗中。
这人隐藏得很好,在这里站了几刻钟,也没被沈柠霜发现,不是武功在她之上就是擅长隐身术。
而他两样都占了,他心想道,这女人常冷着脸、面无表情,没想到竟然也会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沈柠霜将两人写的字放在一起对比,一对比起来,相形见绌。
她写的仿佛也只是能看,有些郁闷,下定决心要好好练字。
萧承厉的字龙飞凤舞,刚猛有力,雄健洒脱,功底扎实,堪比书法大家。
毛笔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勤练则难者易,慵惰则易者难,而她正是后者。
先前那张随手放在一边,正打算重新写一张,那张纸被风吹走,沈柠霜专注练字,没注意。
正巧这张纸吹到那人的脚下。
他蹲下捡起来,本以为是什么军情密信,赶紧捡起来打开,谁知……原来是情笺。(情笺就是古代情书的叫法。)
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七彩祥云应该是天上的云?
云在天上,人怎么能驾着云呢?
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只存在话本子里。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什么鬼东西,ròu麻,煽情,鸡皮疙瘩都要起了。
他心里不屑道,她再与众不同,再强再厉害,也如普通女子般陷入情爱。
罢了,是自己看错她了。
在这之前,他一直不觉得一个女子能做出什么大事,难得一个沈柠霜让他刮目相看,却也是普通女子。
只有断情绝爱才没有软肋,才能无坚不摧,成为天下第一强者,坐上那至尊之位。
沈柠霜又练了几遍,比第一次写的进步了一点,虽说伤兵都医治完了,但还有后续的恢复,换药、复诊……
先将这封信寄去,免得他担心。
沈柠霜将石桌上的信收好,抬头就看到一个士兵拿着一张纸慢慢向他挪来。
沈柠霜记得他,当时他伤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