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牛皮纸上,只有一瞥:丿。
说它是个“一”吧,它是斜着的;
说它是“八”字的一半吧,它又极其潦草,好似写作之人随意在纸上画了一笔,不是很满意,丢弃在废纸篓里,恰好被某某捡到了。
陆江将废稿搓成一团,指尖用力、轻轻一扔,扔到斜对面翰林院正大门的房檐上。
房檐的雕栏下,有一个小小的鸟窝,是刚搬新家的燕子。
纸团顺着屋檐往下掉,恰好落入鸟窝里。
一百两?
呵,果然便宜没好货。亏了。
陆江的步撵继续往前走,在经过翰林院前面的小花台时,停下来。
小花台里,沈义蹲在地上,面对着墙,把刚刚搜刮到的钱财铺在青石砖上,来来回回数了许多遍。
不错,半个时辰的时间,他赚了两千四百七十二两银子。
想他堂堂大理寺正卿,一个月俸禄不过十两银子,这些钱够他挣多少年啊!
还是坑他阿弟,啊,不,借他阿弟的名人效应,来钱快。
“沈世子?”
一道阴冷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沈义忽地一颤,皇上怎么来了?
沈义两手齐抓,三两下将地上的钱抓到小布兜里,转身,弯腰行礼。
“皇上万岁!微臣眼拙,没能看见皇上,还请皇上赎罪。”
陆江淡淡“嗯”了一声,看向沈义腰上斜挂着的小布兜,鼓鼓的,快要撑破了。
“赚了不少?”
“嘿,全都是朋友们抬爱,喜欢阿弟而已。”
为了方便收钱,沈义出门的时候特意背了个小布兜。换做平常,他才懒得带这些东西呢,麻烦!
陆江的左手轻抚蓝色的宝剑。
他现在是皇上,皇宫里有神武卫、有御林军守护,可他依旧随时随地拿着宝剑。
这是一个剑客最基本的习惯。
陆江瞥一眼沈义额头上的汗渍:“今天,有些热。”
“可不是?”沈义抬头望向头顶的骄阳,抹一把汗水,“今天太阳烈着呢!”
陆江勾了勾唇,随手一指,指向宫外。
“去,围着皇宫跑二十圈。”
沈义一愣。
这么大热天,皇上让他跑跑步?
皇城大着呢,他要是跑二十圈,能回家躺三天!
沈义伸出两根手指:“二二十圈?”
沈义将“十”字咬得重重的,生怕皇上弄错了。
“对,二十圈,”陆江抬手,让宫人起轿,“沈世子跑完接沈惜回王府,时间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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