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在桌子上乐璇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向程梦雨。
这两个家伙,睡觉就跟打仗一样。
乐璇被砸了两圈,怼了三胳膊肘后,麻利的跑到桌子上。
等魏乐泽醒过来,已经八点多了。
吃完早餐,魏乐泽放下筷子,抬头对着程梦雨认真道:“妈妈,如果警察叔叔查到咱们,我就说是我干的,跟你没有关系。”
程梦雨听
到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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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半空,然后才落在菜里。
“傻孩子,那个人的死,本来就跟我们没有关系。我那一锤子,根本就没有砸到他。那人应该是被毒蛇咬了之后,出现幻觉,才会到处乱跑,然后自残身亡。”
听到程梦雨的话,魏乐泽恍然大悟。
然后已经放下筷子的小朋友,继续吃起来。
程梦雨看他这样子,松了口气。
魏乐泽当时在车里,车窗上还贴着深色的玻璃膜,又在黑夜中,看的不是很清楚。又因为远处炸裂的音响,魏乐泽其实也没听到那人说了什么。
而且,他毕竟年龄还小,还能被程梦雨糊弄。
可程梦雨作为当事人,却不能糊弄自己,有点发愁。
发愁的表现在:路过下一个城市的时候,直接下了高速,一通购物。
美其名曰,反正没人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还不如及时行乐。
不过,乐璇看来,程梦雨担忧未来,所以才想及时行乐的理由,只占据两成。
剩下的八成,根本就是借着这个引子买买买。
乐璇对她的选择没有意见,毕竟她也跟着吃了不少肉。
但,如果这家伙能更快一点就好了。
时间不等人啊。
就在乐璇决定不跟这个磨蹭大王一起走的时候,车终于继续上路了。
魏乐泽坐在后座的儿童座椅上,跟乐璇聊天--更准确的是,魏乐泽自己一个人说。
吵的乐璇脑门疼。
她起身,将屁股对准魏乐泽。
魏乐泽闭上嘴巴,一会儿想到什么,艰难的够到自己的小背包,从背包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乐乐,给你。”
乐璇撩眼皮子看了眼,是一只棕黄色的琥珀。
琥珀里封着一个小虫子。
如果放在古代,一定能引起古人的惊叹和围观,甚至奉若至宝。
可这东西,在她小学的时候,小学门口的小卖部,都五毛钱一个,一块钱俩了。
这就是塑料制品,纯纯糊弄小孩的东西。
如果乐璇现在是乐阿姨,还能陪小孩子玩玩过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