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ens牛扒屋在36街那一带,离他们现在的位置不远。二人从广场走过去也不过几分钟。
店门口那块老牌子在夜色里泛著旧铜的光,二人推门进去,像是一下走进了另一个年代。
深木色墙板,磨得发亮的厚皮椅,天花板上密密麻麻掛著几百只陶菸斗,像一片倒掛著的白色小森林。墙上是黑白照片和泛黄海报,空气里混著牛排油脂、黄油和威士忌的香道——老派,却不油腻。
“哇……”金智秀眼睛一亮,小声感嘆,“好像电影里的地方。”
“这家从1885年就开到现在了。”曹逸森跟服务生確认了预定,又压低声音解释,“招牌是羊排muttonchop,还有t-bone、porterhouse,都不踩雷。”
服务生把他们领到里侧一个半封闭的小包间,门口是厚厚的布帘,拉上之后,外面的喧闹就像被关在了另一侧,安全感立刻上来。
脱了羽绒服坐下,金智秀把帽子摘了,口罩也拉到下巴下面,长长吐了一口气:“终於可以正常呼吸了。”
“有这么夸张么,不过等菜上了你就会觉得一切都值得。”曹逸森看她的表情不经莞尔,他把菜单递过去,“看你今天这么消耗体力,点个porterhouse分著吃?”
“你不是说羊排是招牌咩?”金智秀已经用眼睛在扫菜单了,“那要不要一个羊排一个牛排?”
“行。”曹逸森点头,“一个muttonchop,一个porterhousefortwo,反正你请客嘛。”
“我只是说『请你吃牛肉,没说一口气叫你点这么多。”金智秀瞪了他一眼,眼里却是笑的,“你这是想撑死谁呀?”
“你呀。”曹逸森很诚实,“反正过几天我们就得飞回首尔继续当社畜了。”
“那是你,我还得去加州参加活动呢。”
她刚吐槽完,又忽然想起什么,眼睛一转:“对了,既然来了牛排馆——我们喝点酒吧。”
“刚刚不是说了不喝的吗。”曹逸森条件反射一样拒绝,“你要是等会儿醉了,我可没办法把你扛回酒店。”
“呀!至於嘛!我酒量还可以啦,不会一杯倒的。”金智秀把菜单推回去,“就一杯,配牛排的那种。你不是很会装大人嘛?给我认真推荐一下。”
“装大人是吧。”曹逸森失笑,却也没再推,“行,那就上课时间到了。”
他招来侍酒师,先简单聊了几句,又转回来看著金智秀,语气认真了几分:“简单说——牛肉脂肪越多,就要配单寧重一点、酒体厚一点的红酒,帮你『化油。瘦一点的肉,就用轻一点、优雅一点的,不然酒味会抢戏。”
金智秀撑著下巴听,听得津津有味:“所以呢?”
“比如刚刚点的porterhouse,一半接近ribeye,油花很多,一半偏newyorkstrip,肉感很强。”曹逸森边说边在桌布上比划,“这种就適合cabernetsauvignon(赤霞珠)、或者syrah(西拉)那种,单寧比较有劲儿的。”
“那羊排呢?”
“羊排味道重,可以用一点有胡椒感的syrah,或者带点菸熏的malbec。”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如果你想喝柔一点的,其实也可以点一瓶波尔多混酿,让单寧別那么『咬人。”
金智秀越听越想笑:“你这是来吃饭的,还是来讲葡萄酒公开课的?”
“我这叫职业习惯。”曹逸森摊手,“前一份工作天天跟这些东西打交道。要不这样——给你点一款好入口一点的pinotnoir(黑皮诺),配你负责吃的那部分比较瘦的肉;我这边再加一小杯cabernet尝一口,別喝太多了,你明天不是还有行程么。”
“听上去很专业呢。”金智秀故作严肃,摸了摸下巴,“那我等会儿要是觉得不好喝,就要在kakao上投诉你——『企划推荐不当。”
“那我就说是你强迫我给你上课的。”曹逸森回得更快。
两人一来一回,氛围轻快得像普通朋友聚餐。窗外是纽约的夜景,桌边这一对,一个是从花街转去当娱乐公司企划的年轻人,一个是全亚洲最忙的女爱豆之一。
接著,曹逸森招呼侍者过来点单,金智秀又带回了帽子。
曹逸森看到金智秀紧张的样子,忍不住说了一句,:“在美国,应该不至於把”
“谁知道呢,小心为上把。”
不一会,侍者过来確认了点单:一份传奇羊排、一份双人porterhouse,一瓶產区不错的pinotnoir,再加两小杯cabernet试饮。
等人一走,金智秀才慢悠悠地用吸管戳了戳冰水,抿了一口,侧头打量对面的人:“曹逸森,你是不是对什么都很有研究啊?”
“也没有啦。”曹逸森拿起水杯,笑得有点漫不经心,“只是之前太閒,喜欢把好吃的跟好喝的配在一起研究研究而已。”
“是嘛?”金智秀半信半疑,“什么都说得头头是道,很容易让人以为你什么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