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光明在得到郑秋冬的准话后,
迅速开展行动。
在钱光明的指示下,
针对月牙湖旅游度假区的专项调查组和处置建筑工人欠薪的临时工作组,
迅速合併为为“月牙湖项目问题联合调查处置工作组”,
由钱光明本人亲任组长,
市纪委、监委、人社、住建、审计、公安等多部门一把手或副职任副组长,
集中办公,统一指挥,信息共享。
合併后的工作组效率惊人。
市人社局首先向调查组匯报了宏远公司“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无力支付工资”的说法。
调查组没有丝毫耽搁,
立即调取並核验了月牙湖旅游开发公司的所有財务支付凭证和银行流水记录。
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在此时凸显出来。
工作人员很快从帐目往来中锁定了关键信息:
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
月牙湖旅游开发公司向宏远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共计四个批次,
最后一笔尾款早在1个月前,
即度假区主体工程竣工初步验收通过后一周內,
就已全额支付到位!
银行转帐凭证清晰无误,
收款方正是宏远公司的对公帐户。
“工程款已全额结清?”
市人社局的同志拿到这个核实结果时,
既感到愤怒,又在意料之中。
果然,宏远公司所谓的“甲方拖欠”完全是託词!
证据確凿,性质立刻发生了变化。
从可能存在爭议的工程款纠纷导致的欠薪,
变成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钱光明接到匯报后,
当即指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
立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向宏远公司吕州项目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责令其限期全额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並明確告知其逾期不改將承担的法律后果。
然而,宏远公司那位陈经理接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
態度依旧强硬,甚至带著一丝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