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教学内容的调整
新中国成立初期,义乌幼儿园的教学内容没有明确的规定,基本沿袭了民国时期,主要有常识、唱歌、游戏、故事、童谣等课程,有些是教养员自编的课程。
1952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幼儿园要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发展,同时减轻母亲照顾幼儿的负担,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学习、生产劳动和文化教育等社会活动。因此,强调的是即“教养合一”原则。1955年后,义乌县幼儿园按照浙江省文教厅颁布的《幼儿教育参考教材》,陆续开设了语言、计算、唱歌、游戏等课程,学制3年。农村幼儿园因师资力量和幼儿数量等原因的限制,大多采用混合班教养。
1960年后,义乌县各幼儿园按《幼儿园暂行规程》开设课程。“**”期间,幼儿园的课程规范又被打破,各园没有统一、固定的课程设置。
2、中小学学制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新中国成立后,义乌各中小学都取消了民国时期留下来的“党义”、“公民”、“军训”、“童子军”等课程,开设政治课,对学生进行政治常识和时事政治教育。中学则开设“新民主主义论”、“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常识”、社会基础知识、共同纲领及时事政策等教学内容,初步改革了“语文”、“历史”等教材。
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采取“以俄为师”的教育方针,模仿苏联教育重建新中国的教育制度。从教育理论到学制、学校教育、教学过程、教材、方法等各方面对“苏联经验”系统地全盘移植。1951年4月,全国第一次中等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号召学习苏联,并把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和《世界教育史》发给会议代表。凯洛夫的《教育学》中译本引入了浙江。
1953年,义乌各中小学改为秋季招生后,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施行小学(四二)教学计划(草稿)》,全县小学停止五年一贯制,恢复“四二制”,实行小学六年制,各科教学总学时数为5928课时,每周26—28课时。初中、高中学制均为三年。1952年至1958年,小学设置的课程均为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唱歌、图画等科。1956年上学期,小学开设手工劳动课为必修课之一,并把生产劳动列入课外活动内容。1957年秋季,初中开设俄语课;初三年级增设农业基础课;政治课教学小学1—4年级为每周1节,5—6年级每周2节;中学政治课分青年修养和社会主义教育两大部分。
1958年,受“左”的思想影响,认为教育脱离政治、脱离生产实际,为此掀起了一场“教育革命”运动。在运动中,进行学术大批判与大辩论,否认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发动学生批判老师,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中小学对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进行改革,将“生产劳动”正式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小学增设“政治课”和“农业知识”。教学形式和方法也进行了革新,有现场教学、调查访问,以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还开展课堂讨论、学生批改作业、请工农兵上讲台等形式,以体现“走群众路线,调动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实行“全日制和半工半读相结合,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强**育与政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相结合,因此,勤工简学、校办工厂(农场)也成为教育革命的重要内容。各校组织学生参加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劳动,培养学生成为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与此同时,发展由农民群众集体举办、实施半耕半读的农业中学作为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使初级中等教育的结构开始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在这过程中,义乌县各中小学曾一度停课大炼钢铁,配合政治运动和生产劳动时间过多,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195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开始教学汉语拼音,推广普通话。
1961年,义乌各中小学加强政治课和周会课教学,以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1962年秋季开始,执行教育部通知,各中小学每节课为45分钟。1964年和1965年,教育部发布的《调整和精简小学课程的通知》,将高小的历史、地理、自然、生产常识4门课程安排在1学年内完成。《简易小学教学计划(草案)》规定只开设语文、算术、周会、生产常识4门课。“**”开始后,中小学教学以阶级斗争为纲,《毛主席语录》、“老三篇”(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成为基本教材。
3、职业学校教学内容的调整
1958年“大跃进”时出现的农业中学是当时最主要的职业学校,由于农业中学发展迅猛,之前并没有明确的专业定位,因此,也没有统一的教学内容和专门的教材,基本按照各校的设想自行确定。一般主要开设政治课、文化基础课、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课、生产劳动和实习课4大类课程。其中文化基础课所占的比例约为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占不到六分之一;而生产劳动与实习课是教学的最重要部分,占一半以上课时,以强**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文化基础课大体按照初中开设的课程选用教材,并增加应用文、珠算、农业会计、统计等方面的实用课程。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课一般使用省教育厅、农业厅共同编写的《农业知识》教材,内容包括动植物基础知识、农业水利化、农业机械化、畜牧兽医的知识和“农业八字宪法”等;政治课的内容一般与普通初中相似,配合社会形势和各类运动的开展随时调整课程内容。
其他行业的职业学校,其教学内容与农业中学相类似。政治课、文化基础课的内容和教材多半向普通初中靠拢,专业知识课程及实习则根据本行业特点采用自行编撰的教材和讲义居多。
1961年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全县职业学校仅存11所,各校的专业区分逐渐清晰起来。一般专业技术知识课的教材主要借用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相应教材,也有自编讲义的。普通文化课的教材基本借用相应普通中学教材。
四、学业考核的调整
新中国成立初期,义乌执行教育部下达的《中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小学生的学业考核成绩分平时考查、学年考查、毕业考查。平时考查根据学生口答或笔答教师问题的情况随时就成绩记分,每学期总结成绩两次;学年考查由各班教师于学年末根据平时成绩酌定分数,作为学年总成绩,不举行学年考试;毕业考查于学生毕业时分科举行毕业考试,就成绩记分,再与最后学年的学年成绩相结合,作为毕业总成绩。学年考查各科成绩及格的准予升级;不及格的由教师负责予以补习,补习后语文、算术仍有一科不及格的或其他科目有两科不及格的,予以留级。
中学生的学业考核成绩分平时考查、阶段考查(每学期举行1—2次)、学期考试。学生各科学年成绩合格者升级;如有三门学科不及格或语文、数学两门不及格的留级。
中小学生操行成绩考查由班主任会同科任教师评分,并写出具体评语。学生修完相应课程,操行和学业成绩均合格者准予毕业。
1955年起,各校先后推行五级记分法,5分为优等、4分为良好、3分为及格、2分为不及格、1分为最劣等成绩。1962年起,各校恢复百分制记分法,但五级记分法仍在考查课目评分和日常作业批改时使用。
随着教育秩序逐步正常,各学校开始追求教育质量,教学科目、教学内容大大增加,教学方法开始走向片面,主要以“填鸭式”、“注入式”为主,学生的课业负担加重。1955年后,义乌县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示》,各学校在课堂教学中增加课堂提问,改进提问方式,强调老师多注意日常观察,以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查,减少书面考试的次数和种类。学校只举行学期考试、学年考试和毕业考试。
1959年下半年,全县中学举行统一考试,并按分数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此后,各种统考逐年不断,强调加强管理,重视“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县组织统一考试逐渐成为制度;区、社、校也经常举行相应的考试,且层层加码,致使学生学业负担不断加重。统考制度直到“**”开始才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