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曼眉头一拧,直接踩著滑板,就要去赎人,搞居家坐牢。
——特赦令这种东西,说起来高大上,实际上是可以机签、批发的。
沃特公司就有一堆。
同时,像是先犯罪、敛財、暴富,然后购买金卡、特赦令、纳投名状、美美洗白的勾当,那早就不是秘密了。
甚至逻辑上是闭环的。
就像联邦的军费。
谁都知道有点怪,但谁去查,得出的结论,那都是合理合法合规。
不存在任何错漏。
在用特赦令这方面,诺曼还算擬人的,毕竟他连做实验,都得自己上。
真正的箇中高手。
是金並。
或者叫威尔逊·菲斯克。
在超级英雄、超级恶棍层出不穷的扭腰客,金並的大名,那是响噹噹的。
他並非变异人,也不是变种人,更不是外星人、神明。
但就是凭凡人之躯。
与漫威大多数的超级英雄,都打过交道,互角以上。
他表面是纽约大资本。
实际上,是未来纽约地下世界的无冕之王。
甚至有可能现在就是了。
那也是富裕得很。
自然而然的。
他现在,也以大老板的身份,出现在奥斯本工业的庆功宴上。
见诺曼踩著滑板飞走了。
“哈嘍,乔伊先生,或者,应该叫您贝利亚大人?”
金並很適时的,端著红酒杯走了过来。
那场面,怎么说呢?
像是巨熊出没。
金並有著异於常人的大骨架、大体格,满脸横肉,坐电梯得独占,穿衣服更是只能定製。
偌大一个宴会大厅,金並一个人,就要占四五个人的身位。
而令人惊嘆的是。
如此硕大无朋的体型,金並却並不给人臃肿、肥胖、坨坨肉的感觉。
反而像是野兽一般,显得狂野,充满了力量感,像是隨时会飞升类固醇星球的九龙拉棺之人。
摇晃的红酒杯。
在他手里,像是某种口服液。
看著他,你很容易就能想像出来,这么大个巨人一旦发飆,会是何等的天雷勾地火,煞气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