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林哲夫,是一家银行放贷部的小职员。
今天我来“討债”——不,该死的。。。。我是被討债!!
討我债的不是別人,是我的前女友,那个开家庭餐厅的女人。
她要的不是钱,是我的命。
不过是撞破了我挪用银行资金的破事,她就敢狮子大开口,要我给她搞两千万日元。
我算什么?
不过是个偷偷挪几十万周转的小角色,两千万?
她是把我当成能隨意提款的金库了吗?
可……毕竟有过那么一段情分。
我攥著衣角,心里还存著最后一丝侥倖,或许好好谈谈,她能念在往日情分放我一马。
我只是想保住这份工作,只是想不被人发现那点破事,我没別的奢求啊。
但如果……如果她非要逼我呢?
那我也只能狠心了。
。。。。。。。。
血液瞬间衝上头顶,又在下一秒冻结成冰。
我杀人了!
没错,我真的杀人了!
那个女人的尸体就躺在我面前,眼睛还圆睁著,像是在控诉什么。
可我没做错!
是她逼我的!
我隨手抄起冰箱里冻得硬邦邦的肉块,一下、又一下砸在她头上——我真没想杀她的!
都是她的错!全是她的错!
是她不讲情分,拿著我挪用资金的事威胁我,还说要闹到公司去,要让我身败名裂!
我不能让她这么做!
我没了这份工作就彻底完了,我会被开除,会被起诉,会坐牢的!
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我怎么能过?
她明明只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啊!
为什么非要逼我?
为什么非要告我?
她就不能放过我吗?
呼……呼……
深呼吸,冷静点。
人已经杀了,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
当务之急是把她藏起来,等晚上没人的时候,找个偏僻的地方埋了,神不知鬼不觉,谁也不会发现。。。。。
。。。。。。
呼……终於处理完了。
幸好,这女人的手艺差得要命,经营也一塌糊涂。
都快中午了,餐厅里还是空荡荡的一个客人都没有。。。。。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非要开这么一家没人光顾的破餐厅,现在好了,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有。
这大概,也是她自找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