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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时不我待与灵血(第2页)

『算了,先练著吧。

他深吸一口气,再度沉入修炼之中。

练功房外,月色如水。

…………

与此同时,书房里。

林兴坐在太师椅上,面前的书案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物件——帐本、书信、地契、还有几个落满灰尘的木匣子。

他已经在这里坐了整整两个时辰。

猛虎帮的事告一段落,但虎妖的威胁还在。

林兴不喜欢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悬赏能成就成,不能成就要做好自己去干掉虎妖的准备。

但林兴还是有一事不明——

猛虎帮,或者说虎妖为什么要对林家下手?

虎妖並非人类,不需要人类的地盘,应当没有那么大的扩张欲望。

即使觉得猛虎帮地盘太小,上供不足,也没必要一定要以卵击石才对。

这背后一定有原因。

林兴这些日子只要一空下来,就会思考这背后的缘由,並且不断地排查,最后只剩下一个方向——父亲。

父亲虽然自焚而死,好歹也是个知府,所以还是留下过一些遗物。

那些年林家日子难过,有些东西变卖了,只剩下几件还没来得及卖的,在林家再度崛起后被林兴用木盒收了起来,放在书房最深处的柜子里,一放就是好几年,再也没去动过。

於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林兴拿起一个木匣,吹去上面的灰尘,打开。

里面是一套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做工精细,一看就是上品。

林兴认得这套东西,是父亲五十大寿时,一个下属送的。

父亲用了几年,一直很喜欢,而因为用过了,再加上现在用毛笔写字的人少了,市场饱和了,所以也不值钱了,就没卖。

但这些东西虽然是上品,可也不算珍贵。

虎妖总不可能为了几支笔几块墨,就费这么大周章。

林兴把匣子放到一旁,拿起另一个。

这个匣子更小,也更精致,紫檀木的,上面还刻著花纹,里面是一枚玉佩。

那玉佩通体青碧,温润如水,触手生温。

玉佩正面刻著一个“寿”字,背面刻著几行小字——

“乾州知府林青,为官清廉,勤政爱民,治下有方,特赐碧玉一枚,以彰其功。”

落款是前朝天元十二年的年號。

林兴的手指轻轻摩挲著那几行字,一时间有些恍惚。

父亲……

他想起那个总是板著脸、说话慢条斯理的男人。

小时候觉得父亲太过严肃,长大后才明白,在那样的世道里,当个清官有多难。父亲不是不知道收“惯例”能过得更滋润,也不是不知道变通一下就能让家里富起来,可他就是不愿意。

“做人要有底线。”这是父亲常说的话。

然后,前朝崩了,父亲也走了,留下一个巨大的烂摊子让自己收拾了好久才勉强让家里有起色。

林兴深吸一口气,將那些情绪压下去,仔细端详起手中的玉佩。

这东西他小时候常见,父亲从不离身,说是玉能养人。

当时林兴没太在意——不就是块玉吗?能养什么人?

可现在长时间握在手中后,他突然发现这东西有点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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