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一次不同往常,他那么固执,说出了非常难听的话:“写土匪就去过土匪样的生活,写妓女呢?难道……”
我气坏了!没等他说完,冲上去打了一个嘴巴,“叭!”好响哪。他愣了,我也愣了。只一瞬间,我扑到他怀里,呜呜地哭起来。他也意识到自己的话太重了,紧紧搂住我,两人好一阵没有动弹。终于,他还是妥协了,眼上挂着泪花。我为他抹去泪,使劲吻了他一下,劝慰说:“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好好儿回来的,完璧归赵,还不行吗?”……
可现在,我面临着严重的威胁,落人一个陷阱,不敢说真的能完璧归赵了。
我想立刻逃离,然而来不及了。
5
我觉得眼前金星直冒,腿软得不听使唤。几天来积攒的疲劳又重新向我袭来。而且,经过先前那一阵极度的紧张和虚惊,我的精神已完全崩溃了。我感到四两力气也没有了,小口径步枪从手里滑脱到地上。
那女人发现我有些异样,先是呆看着我,有点迟疑,后来忽然冲过来,张开双手。我趁势整个身子倒到她怀里。我完全不由自主了,像是已经昏过去。
“小兄弟,小兄弟!你这是……怎么啦?”那女人抱住我,急切地呼唤。我耳鬓感到了她唇边的热气。
什么,小兄弟?她怎么改了称呼。先前不是叫我大哥的吗?我知道,当地风俗,女人和陌生的男人说话,哪怕对方比自己小几岁,也要称呼大哥,那是一种尊重和客套,其实含着生疏在里头。一旦称呼兄弟,就有亲切和随便的成分了。事实上,我比她小几岁,姑娘打扮成小伙子,就更显得年轻俊气了。刚才在月光下,她肯定看出了我比她小一些。但不管怎么说,她仍是把我当成男人的,这一点并没有变!而这一点又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推翻我刚才一系列的猜想。我是自己吓自己!嗨,女人啊,可怜!
月亮换了一个角度,透过树梢的缝隙,重新把光亮投向我们,只是有些儿斑驳、迷离。我的意识仍是清醒的。树影下,她紧紧搂住我,浑身都在颤抖,一边着急地自语:“天爷,这可怎么办好……”她以为我真的昏迷过去了,我也就索性处在“昏迷”状态,轻轻地靠在她肩上,感受着温存和抚爱。我几乎已经忘记自己是个“小伙子”了,这么死乞白赖地躺在一个女人怀里,不会引起人家的反感吗?不过看起来,她似乎并不介意,那么顽强地撑住我的身体。有几次,我身体的重压逼得她后退半步,但她也只是调整一下姿势,又重新把我搂得更紧。从她紧跳的心和急促的呼吸中,不仅感到了她心中的焦灼,而且感到了一种烈火样的冲动,那里头似乎还有一层被长期压抑着的隐秘的感情。她这种复杂的感情的表露,不仅使我为她的善良感动,而且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还不急于暴露自己的身份,还要继续装成小伙子,探究一下她心中的秘密。说不定,我会碰上一个很好的小说素材。
她被吓了一跳,猛然松开手。就像练武功的人身上缠绕的铁丝,一运气突然崩断一样,缠绕在我腰间的双手突然飞走了。一抹月光照在她张皇失措的脸上,她女性的本能又一次显露出来。
我试探着说:“大嫂,我刚才有点头晕,这会儿好多啦。你这儿要是不方便。我还是走吧?”
“不不!没啥不方便的……咱们到家去吧,睡在地里要受凉的。走吧走吧。”不容我再推辞,她已转身紧走几步,打开了小院的木栅门,又回头重复了一句,“在外面要受凉的。”
事情越来越明显了:她很怕我走开。或者说,她很怕失去我。现在可以说,我已经看透她的意思了。
这真是一场有趣的戏!我决心继续演下去。
我随她一路走进院子,黑小子“吱吱”地转着圈子,又扑又跳,欢快地迎接我。那女人推开屋门,往里让我:“进去吧。”
我站在门槛上,稍稍停了一下,脑子里还有潜在的警惕。屋门很厚,很重。如果在里头门上,从外面是很难打开的。屋子很小,只有乡下一般屋子的一间半那么大。当门一张粗木桌,几个高矮不同的板凳,放在靠墙的地方,看得出很少使用。屋子东间一张大木床,青缎被子整齐地叠放在一头,**吊着白尼龙蚊帐。横梁下挂一幅黑底碎黄花布幔,把屋子隔成里外间。此外,还有几个木制箱柜。整个屋子干净、利落,有一种出家人的淡雅和年轻女人的居室常有的气息。我里外扫描了几遍,确信没有埋伏,残存的一点戒备完全消失了,这才放心走进屋子。
我把枪倚在当门的桌上,帆布包从身上摘下,放到桌面上,里头还有半只烧熟的兔子。她很麻利地端过一张高脚木凳,我大大咧咧坐下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那女人正在桌子对面倒茶。灯光下,可以看得更清楚了。她约有三十六岁,个头有一米七二左右,很挺拔秀气。一张瓜子脸,被一缕柔软的黑发遮住半边,皮肤很白,也许和长期生活在密林间,不大晒到太阳有关。我突发奇想,凭她这副身材,在年轻时肯定是个运动员的好材料。可惜生活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被埋没了。
她抬起睫毛,看我在打量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脸红了,简直还像个少女一样羞涩。她不敢再看我,用双手送过一只细瓷碗,几乎用呻吟样的声音说:“你……你喝茶吧。”茶是黑红色的。放红糖太多了。
兔子的后腿在中午时已被我啃光了,只剩下干巴巴的前腿和一个龇牙扭嘴的头,加上烟熏火燎,黑不拉叽的,样子实在丑陋。她忍不住“哧哧”地笑起来,又立即咬住右嘴角,控制着笑说:“这怎么吃呀?你放着吧。我给你烧碗饭来!”说着,转身去了,步子轻捷得像一只鹿。我还看到,在她经过我面前时,又重新咬住了右嘴角,腮上现出一只小酒窝来,真好看。她喜欢咬右嘴角。
这个动作,怎么有点熟悉呢?……谁喜欢咬右嘴角?我在哪儿见过这个动作?……沉淀的记忆被翻搅起来,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我像翻阅编年史一样,依次往前回忆,想找出这个动作的出处。我所熟悉的年轻女人纷纷前来亮相,不是,都不是……时间继续往前推进……十年……十二年……十七年——时间已经退回到一九六六年,那是我的中学时期……啊?——啊!蓦然间,我激动了!莫非是她,是她吗?!……那习惯性的动作,那老是胆怯害羞的神态,那矫健的身影……啊啊,清晰了,清晰了……
6
一九六六年“五四”青年节到了。为了欢度青年们的节日,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篮球邀请赛。这次邀请赛规模很大,全专区八个县的县中学代表队都来了!省电台、省报的记者也赶来采访,更使比赛的分量大大加重。全校师生一片欢腾,学校决定放假三天,让大家都能看上球赛。
当时,我正上初三。我是我们学校女子代表队的成员,打后卫。另一个打后卫的是高三学生鹿荣,她是我们球队的队长。经过两天的紧张争夺,我们夺得了甲组冠军,获小组出线权。球打得相当艰苦。因为历次邀请赛,我们都是冠军,无形中成了众矢之的。据说其他七个县已经达成默契,要把我们从宝座上拉下来,所以每赢一场球,都要消耗很大体力。
第三天上午,我们队和乙组第一名争夺冠军。这是关键性的一仗了!上千名师生把球场围得水泄不通,有的坐在前边,有的站在中间,最外围的踩着凳子。一双双眼睛投向我们,炽热,殷切,都盼望着我们能为学校争得荣誉。那时候,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相当强。何况我们县中又是全省重点中学,大家历来就有一种优越感、自豪感。这场球似乎只能赢,不能输了。我们队员的压力可想而知。
鹿荣是我们队主力中的主力。她个头高,身材纤细,弹跳出众,百米跑十二秒三,运动场上真像一头小鹿,完全具有一个优秀篮球运动员的素质。再有两个月,她就要参加高考了。她文理科成绩都拔尖,原准备报考理科的,前几天才改变决定,要考省体育学院。这决定和高老师有关。高老师有一位同学,在省体育学院当老师,他受省体委委托,下来选拔篮球队员。高老师向他作了推荐,他一下就相中了鹿荣。高老师带着那位体院老师先做她家长的工作。
鹿荣的父亲就是五七年打成右派,后来下放到这里的那位林业专家。这时候已经死去一年了。鹿荣没有兄弟姐妹,家中只有母亲。母亲是位小学教师,通情达理,一说就通了。鹿荣当然高兴,她多么喜欢篮球啊,一天不摸球,心里就发痒。
可现在,这样一场重要的球赛却不能上场,心里多急呀!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为母校争荣誉的机会了。但鹿荣性情文静,心里越激动越是咬住右嘴角不吭声。我看到,她坐在场外指导高老师旁边,满面绯红,一双美丽的大眼忽闪忽闪的。那着急的样子,真替她难受。
比赛开始了。以往球赛,一向是我和鹿荣打后卫的。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我担任后场防卫,由她组织前场进攻。她是场上的灵魂。现在,她不能上场了,只好上来一个替补队员,接替我的位置,由我组织前场进攻了。尽管高老师在上场前作了详尽安排,并鼓励我们敢于胜利,可我们几个姑娘还是心里有点慌。我也心慌,但不能表现出来,于是向伙伴打气说:“别怕!今天愣打愣冲,也要赢这场球!”
这场球打得是有些愣,和我这个组织者的性格有关。场上指挥决定全场的球风。平日,我就喜欢冲冲撞撞,今天更是豁出去了!我莫名其妙地憋着一肚子气,好像鹿荣不能上场,都是对方队员的过错。上千名同学(还有一千多同学看男子球赛去了)看鹿荣没有上场,不知道什么原因,只好为我们加油,喊叫声一阵接一阵,如浪潮一样冲进球场,我觉得热血都沸腾了!
开场十分钟,我们猛打猛冲,一路领先,始终保持三四个球的优势。我心里很得意,不时插空向场外的鹿荣看一眼,意思说:“你别担心,我们会赢的!”她也不时冲我点点头,示意不要骄傲。
可是情况渐渐有点不妙。对方看到我们少了场上灵魂,估计到了我们可能会沉不住气。因此前十分钟采取以逸待劳的策略,只是顶住,任我们在场上龙腾虎跃,消耗体力。
而我却眼红了!球一到手就往前场冲。我怕失球,就常常一个人控制球,斩关夺隘,虽然连得两球,追成平局,但却潜伏着更大的危机。因为我几乎是孤军奋战,缺少长传配合,打得完全没有章法。对方派出两个队员盯住我,我就拼命冲撞,硬是带球上篮,接连几次撞倒了对方队员,被判为犯规。高老师看我情绪不对,叫了两次暂停,让我冷静下来。可我冷不下来,比分又被拉开了,落后四五个球。我心里像火烧一样,再上场仍没有多大改变。
场上气氛相当紧张。同学们不断为我们鼓掌加油,也为对方喝彩。不管为谁鼓掌,对我都是个刺激。我不时烦躁地向场外一瞥。同学们那焦灼的目光,我真受不了!我看到鹿荣一直咬住自己的右嘴角,脸上红红的,不时擦一把汗,她快要急死了。许多同学向她投去质问的目光。高老师也飞快地看了她几次。我理解高老师的心情,他多么希望鹿荣能上场啊!但他不能说这个话。他不能为了一场球毁了她的身体,她的事业早着哪!鹿荣快要哭了。忽然,她使劲咬咬嘴角,站起来挤出人群,走了。有几个男生在她背后吹起了口哨:逃兵!
我心里更慌了,完全失去了指挥能力。其他队员嫌我个人英雄主义,不能发挥她们的作用,不时怨恨地盯我一眼。唉!哪是什么个人英雄主义?我把命都拼上了,是怕输球哇!队友之间失去情感上的协调,是相当危险的。球越打越糟。上半场结束,我们队落后六个球!我本人犯规四次,再有一次,就要罚下场了。
比赛结果几乎已成定局,要挽回失败局面相当困难了。可败得这样惨,又实在不甘心。姑娘们有的在偷偷抹泪了。我气得直想找人打一架。但这是打球。要靠技术、靠意志,再有力气也无用。而且明摆着,下半场我如果再犯规一次,就要失去比赛的资格了。那时全队将更加被动。尽管我不是帅才,可毕竟也是一员虎将呀!总之,下半场靠我指挥是不行了,我已经束手无策。
高老师也没想到,我们会败得这么惨重。他虽然是全专区八个县中最有经验的教练,场外指导也非常及时,但真正要打好,主要还得靠场上指挥。球场上千变万化,要善于体会教练意图,随机应变。而我既缺少这种应变本领,又缺乏组织者应有的理智。场间休息时,高老师一个劲地嘱咐我们,要绝对冷静下来,力争打出水平。即使不能赢球,也要打出风格,不能胡来。看样子,他对赢球也不抱多大希望了。
我们几个队员一下子愣住了,高老师也愣了,全场同学都在一刹那间静下来。鹿荣不是偷偷走了吗?怎么又去而复返?我一看就明白了!她是回宿舍整理下身去了!我们几个队员都是短衫短裤,而她却换了一身长衫长球裤,球裤是玫瑰红色的。她正用火一样灼热的眼睛看着高老师,右嘴角依然咬得紧紧的。
高老师也明白了,扫了她一眼:“不行!你还是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