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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首歌就是我写的(第1页)

第494章首歌就是我写的

随后就见一个奇装异服的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男人戴着付掩住大半张脸的墨镜,披肩的长发烫成大波浪,黑色紧身裤配一件花衬衣,外面还套着件大红的西服。

就这打扮放到在道上,够八百人看半年的。

九十年代的时尚就这样,土不土洋不洋,却自我感觉十分的良好。

造成这这种现象不是一个的坏,而是面对突如其**流,被打得有些措手不及。

审美还未建立,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九十年代,流行什么款式的服装,就会满大街都是。

比如曾经流过的伊利夹克,毫不夸张地92年前后,不说人手一件也差不太多。

男人一定是刚刚大堂经理嘴里的“著名歌星”越华。

他是靠翻唱刘文正火起来的,出过几张翻唱的专辑,参加过一些晚会,算是当时比较红的歌星。

越华也注意到李二和与王瑶,向这边看了看,戴着黑镜也看不出他的表情。

“这品位,不敢恭维。”

李二和知道王瑶说的是越华穿衣的品味。

“现在就流行这个,土不土洋不洋。”

两人闲聊了几句,正准备离开。

却见大堂经理小跑向这奔来,李二和以为又是来赶他们走,有些不高兴了。

哪知大堂经理过来却说:“俩位越大歌星有请!”

有请?说的真好听,这不就是让自己过去吗?

“不好意思,我们没时间!”

“你说什么?”大堂经理有些意外。

在他看来越华有请,那是多么大的荣耀,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我说,我们没时间。”

李二和一字一顿这地重复道。

“越华说请两位过一起用餐,有事相商!”

大堂经理将越华两个说的很重,恐怕李二和听不清。

“他有事相商,就让他过来,我找他又没事!”

李二和冷哼一声继续道:“在你眼里他可有是个明星,是个人物,在我眼里……呵呵!”

话没说完,但意思再明显不过,就差直说越华在他眼里一文不值屁都不是。

大堂经理这次没再说话,转身跑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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