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白的肌肤透出淡粉。
鼻尖缀著几粒雀斑像撒落的肉桂粉,灰蓝色眼睛像雾靄散尽的湖面,笑起来时睫毛投下的阴影在脸颊轻颤。
手腕银链坠著颗小小的蓝松石,整个人如同滴在宣纸上的水彩,带著未乾的清新与生动。
“你不知道打扰人睡觉,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吗?”
林春生看著对方,咽了咽口水。
因为这女人手中居然拿著一把枪,直接对著他。
收回思绪,这才指了指手上的档案袋:“这个房间好像是我的!你这是非法入侵,是违法的。”
听到这话,女人眉毛一挑。
打量了一下他,这才无所谓地说道:“哦!不好意思,我需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找到地方住的话,我会离开的。你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隨后,提醒了一下:“提醒你一下,一个半月前,我就已经住在这里了。”
说完,扛著枪直接进了屋里。
林春生眨巴了一下眼睛。
这个房子他是让老黄替他买的,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人。
草!
他记得美国好像有规定。
流浪汉在一个空置房屋內居住满31天后,房东就无法单方面驱逐他们,而必须通过繁琐的法律程序来解决。
这个过程可能长达一年的时间。
具体的情况他就不清楚了。
都有车了,还叫流浪汉?
女人长得很好看,但是对方的之前的操作实在是太恐怖了。
他毕竟对这里的法律不是很熟悉。
想到这里,他还是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小型的別墅,楼下有餐厅、厨房、卫生间和一间杂物室。
楼上三个房间。
从外面看像是水泥房子,进来以后,里面全都是木质的。
女人在二楼的房间。
林春生看了看房子,想了一下拿起电话直接给安娜打了个电话。
十几分钟以后,他还是无奈地掛了电话。
好吧!
確定了。
没办法驱离。
而且安娜交的水电费,他还得还给对方。
见鬼了。
不过按照安娜所说,他打了个电话报了警,同时委託安娜处理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