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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实施过程(第1页)

2。3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实施过程

2。3。1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实施过程概要

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启动后,北京市教委先后确定了100所中小学作为项目实验校,并分三批开展认定、建设及验收工作。其中,2009年首批29所实验校于当年启动,2014年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第二批38所数字校园实验校于2012年正式启动,2015年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第三批33所数字校园于2013年正式启动,2017年全部建成。数字校园实验校具体名单参见附录4。100所实验校分为三批建设,主要是实验工作推进策略选择的结果,因为这样做可以聚集市、区核心力量,更好地指导学校做好规划、找准方向、培育个体案例成果,有效避免盲目铺大求全,避免百所学校同步建设而造成服务不到位、成果不突出等问题。此外,三批分期建设可产生进阶递进效应,后者可有效借鉴前者工作中的经验,避免前者工作中的不足,并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与教育教学的改革进程不断进化提升。其过程如图2-1所示。

图2-1北京百所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实施过程

2009年7月,为配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9〕17号)这一文件的出台,北京市教委组织召开了“中小学数字校园启动暨培训会”。会议意在从全市层面明确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目的、意义,介绍实验项目总体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各区教委主管领导、各数字校园申报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在会议上,时任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的郭广生同志在致辞中表示:“进行数字校园的试点建设实验,就是要在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工作均衡发展的同时,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服务、注重效益的原则,通过试点,创新模式,做出特色,把握新机遇,占领制高点,提升服务水平,引领教育发展。”

依据第一批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进程,为避免第一批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化和优化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数字校园建设,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基二〔2014〕2号)等文件。依据该文件的要求,数字校园实验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为保障实验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实验工作成效,北京市教委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9〕17号)中明确了多方责任:

1。数字校园实验的组织与管理

实验工作由北京市教委领导,由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成立“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专家组”,对实验校的选择以及建设方案的规划与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组”,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2。数字校园实验的责任分工

区教委的责任如下:

第一,按照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区实验校的推荐与初审工作。

第二,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区的数字校园实验工作,承担与市级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组的日常联络及对本区实验校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三,大力支持本区实验校的实验工作,为实验校的数字校园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与经费支持。

第四,做好本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统筹与监管,指导本区实验校在数字校园建设中,遵循相关管理规范的同时,努力体现本区特色。

第五,在中小学数字校园开展实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区数字校园建设的整体规划,逐步在全区推进数字校园的建设工作。

实验校的责任如下:

第一,组建由校领导牵头的数字校园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的数字校园规划(3~5年)、管理、实施及后期应用工作。实验校的数字校园规划与建设要突出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注重以教育信息化促进学校教育现代化。

第二,整合学校已有及新建的信息资源与管理系统,为学校的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服务,实现对学校核心业务的支撑与引领。

第三,数字校园软硬件建设要严格遵循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颁布的教育信息化相关规范、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四,数字校园建设应与市级重点应用项目相结合,如学校管理信息系统(CMIS[1]、课程管理系统、综合素质评价、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及学生卡的应用、市级资源平台等。

第五,共享数字校园实验项目成果(部分核心技术、管理制度、信息资源等),并允许在全市推广使用。

2。3。2数字校园实验校的遴选与认定

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的遴选,采取校级申报、区级初选、市级评审的规则,基本流程如图2-2所示,基本过程描述如下。

图2-2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申报流程

第一,校级申报。各中小学填报《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由市级统一定制,分别从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重点任务说明、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阐述。

第二,区级初选。区汇总后,结合实际,由区教育信息化主管领导牵头,组织中学教育管理科、小学教育管理科、信息中心、研修学校等部门或单位,对各学校申报书进行初选,原则上初选与入围比例不得低于3∶1。

第三,市级评审。北京市教委首先对申报书进行初审,主要为形式审查,针对申报书材料的齐整度、政策依据、项目需求、必要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由区域信息化建设、教育教学、教育技术、项目管理、产品集成与研发等多领域交叉组成,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方案汇报并接受答辩。专家在合议后给出评审结论,并进行综合打分。最终,根据评审结论,拟定数字校园实验校名单。

第四,方案修订。确定实验校名单后,北京市教委组织不同层级、专题的培训会议,根据实际对各学校方案进行“一对一”指导,支持促进各实验校做好方案修订工作。

在实验校遴选工作过程中,在坚定数字校园建设方向的基础上,北京市教委充分发挥好各区、专家团队、有关部门的作用,尤其是在实验项目申报初期,部分学校由于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要点领会偏差等,所提交的方案不健全,这就需要各方协力,挖掘学校内在需求,提炼核心思路,梳理实施路径。评审及一对一培训的目的不仅仅是打分排名,而是使所有参与申报的学校借此机遇能够明确学校数字校园发展路径,有所收益,从而将评审本身延展为培训。

因此,实验校评选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培训、提升的过程。例如,2010年9月15—16日,北京市教委组织召开一期数字校园建设方案评审会,遴选出第一批实验校候选学校。评审会议邀请了来自高校、区、教研、信息化等部门的专家十余人,分为两个会场,对参与申报的30余所中小学进行逐一评审。经过申报初审、学校整体汇报、专家质询、材料查阅和综合评审等环节,初步遴选出了29所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一些申报方案特点鲜明,举例如下。

针对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现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附属中学)的方案,专家点评道:

从学校核心业务出发,按照每一种角色人员的教学活动和管理活动,提出了系统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以项目模型、课程教学研究、有效分析为核心,构建了下一步数字校园的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思路清晰,服务对象明确,目标定位准确,业务模型突出。

学校信息化工作中建立了“统一业务模型——项目”的通用工作流,指导项目开发,并以“高三年级教学目标”项目为例,介绍了学校信息化研发流程。这个工作流程很务实,很有创新性,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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