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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外部评估的发展状况(第2页)

2003—2008年,教育部第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结果见表9-3。

表9-3教育部第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结果

健全和完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教育部认为,通过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有助于把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评估工作充分显示了评估在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管理、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创新办学思路等方面,特别是在充分调动全校师生教学和学习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方面的重要作用。被评高校普遍认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对普通高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审视,是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实力的最佳时机,也是发现不足、及时整改的宝贵机遇。通过迎评促建,被评高校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改善了教学条件,提高了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得到深入开展,对于学校的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的校领导认为,评估在学校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多数大学的领导和教师认为,评估不仅使本科教学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而且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了全新的发展。评估发挥了指挥棒作用,由于在指标体系中要求教授、副教授近三年内要为本科生授课,促使一大批教授重新走上给本科生授课的讲台。在对高职院校的评估中,由于评估方案把毕业生就业率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比例作为检验学校教育质量的核心指标,明显促进了学校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进程。

随着评估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拓展,评估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表9-3所示,评估优秀率逐年提高,尤其从2006年开始,大幅度提高,评估结论的趋同性增加,教育部评估优秀的部分学校和社会对其的评价存在不一致。此外,由于评估结果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声望和地位,关系到学校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个别学校在认识到评估结果的重要性的同时,在迎评过程中不是在以评促建,而是搞应试评估,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学校在评估专家组进校前,集体赶制教师教学档案,补齐学生考卷。山东某大学一个学生给《中国青年报》编辑部发匿名电子邮件,举报其所在学校为了迎接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强迫学生集体作假。[10]举报信共提到了四项作假手段:首先,“为了迎接评估,学校要求每名学生必须写一份不少于5本书的借书记录,而且要求写明出版日期、借书时间,以表明学校不是没有书,而是好书都在学生手中”。但事实上,学校根本没有这些书。其次,要求大一、大二学生买一张健身卡。学校规定,这是课外健身的一部分,不参加活动就拿不到相应的学分,毕业时拿不到足够的学分,就会“理所当然”地拿不到学位。再次,为了迎接专家组的到来,学校买了几辆高级轿车,编了号放在学校显眼的位置,以表明对专家的重视。最后,专家组来到学校还要与学生谈话,学校两次印制了专家有可能问的问题,要求学生照着背,不该说的一律不许说。[11]以上种种问题,导致了民众及高校部分人员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质疑。

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要求,在评估工作中,要建章立制,严明纪律,做好评估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做到评估指标体系、标准、评估过程、程序和结果全部公开,做到评估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评估过程中,高校要诚实守信,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和对学生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自评、自建工作。对于那些在评估工作中虚报数据、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的高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已获得的评估结果,并被作为教学评估不合格单位向社会公布。对其主要领导,要进行批评教育和行政纪律处分。[12]

此外,由于各类高校的目标定位、性质、任务和社会服务的行业范围有所不同,高校的多样性、层次性、地区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应该对高校进行“分类评价”。为此,教育部高度重视对高校发展分类指导的工作,强调各类高校都应该有自己的名校,高校评估不能都挤所谓“名校独木桥”。自2009年开始,教育部组织开展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方案研究。教育部通过总结上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经验教训,研究国外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发展趋势,以及开展专项政策咨询研究,在调研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确立了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暂不含独立学院)实施质量认证式评估(即合格评估),要求参评院校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质量,重点考察学校是否建立了符合教育规律的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评估结论也从上一轮评估的水平性评定调整为认定性结论(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而对参加过上一轮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学校,则实施质量审核式评估,引导这类学校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办出特色。[13]

2。学校综合水平评估

教育部主导的学校综合水平评估正在实施与完善的过程之中。这类评估的目的是检验学校的能力,发现教育管理中的问题,促进与帮助学校提高办学水平。这类水平评估原则上不对高校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结果的排队,注重的是对以往教育投入结果的检验,而不是为将来的教育投入寻找适当的对象和分配标准。所以,学校综合水平评估工作到目前为止,没有与高等教育经费的整体分配相联系。

但是,进入21世纪后,高校的综合水平与办学效益被教育部作为高等教育整体资源配置基础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了。2001年年初,教育部启动了对9所“985工程”大学的重点投资效果的评估,开始尝试建立投资与评估之间的直接联系。对9所冲击一流大学的“985工程”大学进行评估的方案研究,是由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要承担设计的。2002年,教育部又委托中国高等教育研究会进行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机制的设计研究,以期获得可以参考的更多评估方案,使这项评估能够比较好地检验项目的执行结果,检查接受了特殊投资的项目学校的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为将这种综合水平评估向部属重点高校与普通高校过渡、建立依据学校经营效果进行拨款的教育经费发放机制做准备工作。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两种建议性评估方案。两个方案都建议成立专门负责评估和拨款工作的委员会或专家组,由这个机构组织评估工作。评估指标反映了评估的主要内容。第一套方案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学科建设水平评估、对社会贡献的评估和建设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四个一级指标;第二套方案包括学校建设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估、学校办学水平主要指标的客观评估、对社会贡献的评估和建设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四个一级指标。两套方案中都包括社会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指标,且权重都占到30%,这种设计充分表明教育部已经将学校办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其管理的重要价值导向和目标。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负责的评估方案是由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和辽宁教育研究院等几个单位共同研究设计的,方案涉及评估指标和评估机制等内容。对于评估的组织与实施机制,方案中提出的评估实施过程涉及三个部门的协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评估专家组和民间中介机构。高等教育司可以运用其行政权力,较为容易地从各个大学采集到定量指标所需的数据。高等教育司还有日常工作中积累的关于各校情况的数据资料,既可以作为评估的补充数据,又可以验证届时采集的数据。专家小组具有教育理论和教育经验的优势,负责采集和分析定性数据资料工作。民间中介机构是评估活动实施的核心角色。这个机构必须是专业性的组织,忠于职守,按制度规则行事,不会轻易受到来自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干预。民间中介机构的工作有三个方面的内容:设计评估工具和评估工作计划;沟通与协调三部门的工作;做出综合评估报告。方案中建议的评估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定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学校的办学思想、制度规则和组织文化等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与此同时,教育部也在积极探索对所有高校进行综合水平评估的方法和机制。除了希望从上述研究方案中得出一些可以借鉴和迁移的内容,用于对高校的全面评估外,自1998年起,教育部的评估网站就开始了综合评估指标选择的调查。这表明教育部对全国高校综合评价的准备工作已经启动。

3。体现政府政策导向的重点建设项目评估

这种评估的针对性很强,而且多是阶段性的或一次性的评估,评估的目的往往是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验收,或者是促进项目或重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如1995—1996年,国家对“211工程”100所左右大学和300多个重点学科点的重点建设规划进行了评估与评定。2001—2002年,国家又组织了“211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评估等。这种评估一般根据同行评议、择优扶持的原则,先由学校提出申请及上交自评报告,然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评议或实地考察,最后由教育部审核批准,为限额评选性质的评估。

与此类似的体现政府政策导向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还有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先后实施的“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基础上,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双一流”方案》,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出台,指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这类评估还包括教育部对其委托与招标的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和验收评估。此种研究项目评估在高等教育中是应用得比较早、比较普遍的评估类型,但同时也是组织化和制度化水平都不高的评估类型。尽管高等教育内部的委托项目年年都有,还有常规的五年计划的研究项目的审批、中途检查和结果验收,但这些工作主要靠专家组和科研规划部门来完成,没有专业的评估人员参与,也没有经过严格设计的评估方案和评估制度规则,所以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

(二)民间评估机构的出现及其评估活动

1993年1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指出“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和直接参与高等学校的建设和人才培养、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此后,社会各界对高等院校的办学水平更为关注,民间从事高等教育评估的机构迅速增加,民间的大学排名评估开始活跃。自1987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学学研究所发表中国第一个民间大学排名,至2005年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发表《2005年中国大学评价》,据粗略统计,中国共有十几家单位发表了40多个大学排行榜,参见表9-4。

表9-41987——201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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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9-4可以看出,民间的高等教育评估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研究型评估和商业型评估。研究型评估的目的主要是获取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改善指导价值的评估信息,包括对评估本身进行的元评估研究结论。这类研究主要是学术性民间评估机构的活动内容。商业型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产生具有新闻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评估信息,发表于媒体的多数大学排名或者学校某方面运行结果的排名就属于这类评估。

1。研究型评估及其特点

《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出台后,社会对文件中提出的“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和直接参与高等学校的建设和人才培养、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号召,反应非常积极。

全国各地迅速成立了一些专门化的民间评估机构,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1994年)、上海市教育评估院(2000年,其前身是“上海高等教育评估事务所”,于1996年成立)、江苏省教育评估院(1997年)、辽宁省教育评价事务所(1999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评估事务所(2000年)、广东省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2000年)、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2002年)、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2010年)等。这些机构大多数是从教育研究机构中独立出来的,或者由教育研究机构转化而来。独立或转化出来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改革和教育市场化潮流的影响,加强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外部监督。这些机构虽然是以民间的面貌出现的,但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仍与政府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接受政府的日常经费,也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评估项目。当然,作为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它们多数具有双重身份。也就是说,这些评估机构同时也以独立法人的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偿的评估服务。

在民间评估发展方面不能不提到的重要进展是:1994年1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评估专业委员会(2004年更名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分会)正式成立。评估专业委员会的诞生,为在全国进行学术性高等教育评估实践和评估研究提供了组织保证。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分会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开展和推动教育评估研究和实践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它的成立宗旨是探索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评估体系、制度和方法,促进中国教育评估工作的开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会员以团体会员为主,包括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机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教育管理机构。现有团体会员3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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