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欧说:“你最好别再让我抓住你盯着我看。”
“我没看你。相信我,那教室里有至少一百样东西比你好看,包括布莱克先生光溜溜的大屁股。”
“死基佬。”
因为我和流浪欧从初中的时候就是死敌,他将我手上的书全都拨到地上,虽然这种行为低级到五年级水准,我还是感觉到一种熟悉的黑色怒气,就像是一个老朋友,从我心中升起,一股浓厚的毒雾从丹田升起,在胸膛扩散。去年我也有过同样感受,就在我搬起桌子砸出去的瞬间——我不是要砸流浪欧,只是他希望所有人这样认为罢了,我只是砸中了吉尔里先生教室的黑板。
“捡吧,贱人。”流浪欧从我身边走过去,肩膀故意撞向我的胸口——狠狠地。我想把他的头按进衣柜里,然后顺着他的喉咙把心脏从他嘴巴里掏出来,因为我的“醒着”就是身体里的一切都活了过来,急切地,要将失去的时间补回来。
但是我只在心里默默数到六十,然后呆滞的脸上僵硬地挤出一丝愚蠢的微笑。我不要被留校察看。我不要被开除。我要好好表现。我要闭嘴。我要克制。
布莱克先生站在门口朝这边望,我试图漫不经心地朝他点头,让他知道一切都没事,一切都在我控制之中,一切都很好,没什么可瞧的,我的拳头没有痒,我没有变得滚烫,我的血液没有沸腾,求求你忙碌的去吧。我已经对自己发过誓,今年要变得不一样。要是我能控制所有事情,其中也包括我自己,我应该就可以清醒地活在当下,不是丢了一半魂似的活着,而是现在这样真实地活着。
雨已经停了,我和查理·唐纳修在停车场靠在他的车上,沐浴在一月的阳光下,听他最爱讲的经历——性。我们的朋友布兰达站在旁边静静地听,将书本紧紧地抱在她大大的胸怀里,粉红色的头发泛着微光。
查理整个寒假都在电影院打工,很明显,他能够利用职务之便让所有的辣妹偷偷溜进去免费看电影。这令他变得更有吸引力,而他也很知道后面该怎么办——主要是在后排的残障人士座位,没有扶手的那一个。
他朝我点点头:“你呢?”
“我什么?”
“你去哪儿了?”
“到处转。我不想来学校,于是就在州际公路随便转了转,也不回头。”我没法跟我的朋友们解释我的“沉睡”,就算能解释,也没有必要。我最喜欢查理和布兰达的,就是我不必非得替自己作解释。我来了又走了,他们只会觉得:嘿,这就是芬奇嘛。
查理又点了点头:“我们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替你找个床伴。”这是在间接暗示钟塔上那个意外。如果我有了床伴,就不会想要自杀了。按照查理的理论,上床能够治愈一切。如果全世界的领导人都能够规律地享有愉快的**,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问题就会全部消失。
布兰达皱着眉头看他:“你太低级了,查理。”
“但你爱上我了吧。”
“你想得美。为什么你不学学芬奇?他是个绅士。”会这么说我的人并不多,但是我们这一生的最伟大之处,就是你在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是不一样的。
我说:“你还是让我自生自灭吧。”
布兰达摇着头说:“不,我是认真的。绅士可是很罕见的,就像处女和小妖精一样。如果我要结婚的话,一定会嫁个绅士。”
我忍不住问道:“处女和小妖精?”她挽着我,扭了扭身子。
“绅士和没情趣的人是有区别的。”查理朝我点点头,“我无意冒犯,兄弟。”
“没事。”这是真的,毕竟,至少和他比起来是这样,而且他真正的意思是说我在女人这方面运气一直不好。遇到的人不是贱人就是疯子,要么就是周围有其他人在的时候假装不认识我的。
不过,我没怎么用心听,因为越过布兰达的肩膀,我又看见了她——薇欧拉。我感觉自己深深地陷了进去,这种感觉我非常了解(苏兹·海恩斯、莱拉·考尔曼、安娜丽斯·利姆克,还有布瑞亚娜斯三姐妹——布瑞亚娜斯·哈蕾、布瑞亚娜斯·拜莱和布瑞亚娜斯·布德罗也是这样)。一切只因为她对我微笑。但这真的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微笑。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如今这样的微笑真的很少见了。特别是对我,西奥多·怪物,精神错乱先生。
布兰达转过身去看我在看什么。她冲我摇着头,嘴角讽刺地上扬起来,那模样让我不自觉地抱紧自己的胳膊。“天哪,你们男孩都一个德行。”
我到家的时候,妈妈正一边打电话,一边从凯特周一开始就堆在那儿的锅里,捞出一个盘子开始刷。她冲我招招手,然后继续自己的事。凯特从楼上跑下来,从鞋柜上一把抓过自己的车钥匙,说道:“回见,废柴。”我的姐姐——凯特,只比我大一岁,还有一个妹妹黛卡,今年八岁。很显然,她的出生是一个错误,这一点她在自己六岁的时候就发现了。不过我们都知道,如果说这里真的有谁是一个错误的话,那一定是我。
我上了楼,湿漉漉的鞋子踩在地板上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我关上自己卧室的门,随便抽出一张老旧的黑胶唱片,看都没看,就将它放在了我从地下室里翻出来的唱片机上。这张唱片坑坑洼洼的,满是划痕,听起来像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东西。我现在是在“分裂尖端”乐队的年代,因为脚上这双球鞋。我想试着当一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西奥多·芬奇,看看那样的他能不能融入这个世界。
我从桌子上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在找打火机的时候突然记起来,那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西奥多·芬奇,不抽烟。天哪,我讨厌他,这个外表整洁、内心充满渴望的小家伙。我就这样叼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试图把烟叶里的尼古丁嚼出来,然后拿起吉他,跟着唱片的音乐弹了起来,接着又放下,坐在电脑前,将椅子向后靠着旋转,只有这样我才有灵感创作。
我写道:
1月5日。
地点:学校的钟塔。
完成度(1——10分):5分。
客观事实:满月时和假期中,跳楼的冲动会增加。最知名的跳楼自杀者之一是维多利亚秘密的创始人,罗伊·雷蒙德。
相关事件:1912年,一个叫弗兰兹·雷彻尔特的人从艾菲尔铁塔上一跃而下,穿着他自己设计的跳伞服。他只是为了测试自己的发明——他想飞起来,却直接掉了下来,狠狠地摔在地上,像个西瓜,砸了一个十五公分深的坑。他是真的想要自杀吗?很难说。我觉得他不仅太自负,还是一个蠢货。
我飞快地上网查了一下,所有自杀者里,只有5%——10%的人是选择跳楼(约翰·霍普金斯也这么说)。很显然,一般会选择跳楼这种自杀方式的人都是觉得方便,所以在像洛杉矶的金门大桥(金汀大桥是全球热订的自杀地点)这种地方,才会这么受欢迎。而在印第安纳州,我们所拥有的只有那座普瑞纳塔和一座三百八十三米高的小山坡。
我写道:不跳的理由:太乱、太公开、太挤。
我关掉谷歌,打开了脸谱网,找到了阿曼达·蒙克的主页——因为她和所有人都是好友,即便有些并不是她的朋友,然后我点开她的好友列表,输入“薇欧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