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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章 亲兄弟(第3页)

余员外的话音刚落,几位兄弟立刻议论开来,吊死,浸猪笼等。

同族相残属於十恶不赦中的“不睦罪”,犯了这个,后果极其严重。

在商议中,縊首也就是吊死得到了眾人认同。

在举手表决下,同族相残的罪名定了下来,保人见证,眾人按手印。

保人的意义很大。

如果此事真的发生,那就以宗族之法惩戒族人,就不用去告官让衙门来处理了,这就是保人的意义。

所以,在地方上宗族可以不过衙门杀人,衙门不但不怪罪,反而提供律法的支持。

“家规第二条……”

“家规第三条……”

“家规第四条……”

条例是总纲,在每个条例之下还有大大小小的小规则。

这些规则是根据轻重来制定,確保合理。

热茶一壶接著一壶,规矩一个接著一个。

隨著太阳西斜,家规的初版在各方保人的见证下制定完毕。

对於家规,所有人都没有异议,所有人都兴致高昂。

在座的各位不说族谱单开一页,但他们的名字绝对是排在最前的。

今后他们就是家族里的元老。

族谱是按照辈分来,隨著子嗣的开枝散叶,如根须一样发散。

隨著岁月,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宗族。

担保人手拿红包笑著拱手离开。

这钱来得容易,还乾净,坐著当见证喝著茶,见证一个家族的成立,什么事没做,就能得到一大笔钱。

眾人以为事情结束,老二余钱站出身来:

“今日令哥不在,是我故意让他离开的,他乾乾净净,我不想因为某些事让他声名受污,我要请家法!”

眾人一愣!

作为弟兄几个的老大,余財认为自己是老大。

他认为族长之位也该是他,他应该担起责任,赶紧道:

“谁犯了祖宗之法!”

“万历三十一年,春三月初四,南山屯,妇人余氏,倪贼寇二人,报之,恩裳银钱一两,为百姓之轨范!”

眾人呼吸一顿,“南山屯,妇人余氏”,这不就是老大家么?

老二上山了,媳妇死的早,老三余粮在京城音信不知,除了老大,还有谁?

老二余钱咬著牙道:

“老大,三月初四你可知是谁的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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