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城邑,繁华之最,当属晋都。
熙熙攘攘,行旅商队,藩邦来客,百姓豪绅,充盈京城。
孟明手中抓着一包蜜饯,睁大眼睛四处张望,嘴边落了残渣都浑然不觉。
路边包子笼被老板掀开,翻涌出乳白的蒸汽,两个包子被油纸包好递给客人。“上好的馄饨嘞——”店家腰间系着粗黑麻布,大声吆喝。
孟明避开擦身而过的运柴牛车,眼见着妙龄女子三三两两丝帕掩口,笑眼弯弯从胭脂店走出,小孩子们拿着糖葫芦互相追逐穿街过巷。只见前方街侧斜斜竖着一面布旗,上面写着“孙记面馆”四个大字。另一边人声鼎沸,人们围成一个圈,大概是有杂耍表演。
“番邦人!”他忽然轻轻拉住一直沉静的跟在他身后姜渝的衣袖,兴奋的瞪大眼睛:“师父快看!他们头发是金色的,眼珠泛蓝,当真与我们晋人有所不同!”
姜渝闻言向他所指方向看去,果然看见远处一行番邦人牵着骆驼缓缓行进,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不过大家有些阅历的都见得不少,也没有很关注,只有小孩子见一次新奇一次。
只不过,姜渝眯眼看着远方的西域来客,心想这几年来朝拜的藩国真是越来越多了。
“当然,以后你在京城还会遇到很多番人呢。”姜渝转而微笑对孟明道:“你看他们不仅毛发眼睛颜色与我们不同,不知道你是否注意,他们的面部轮廓都要较我们深邃,正所谓高鼻深目、虬髯赤鬓。”
孟明听了姜渝的话,转过头仔细打量他们,半刻若有所:“真是如此!”
姜渝循循善诱:“你往后跟着我学习,可不止要画京人,还要画各种地方的人,画的越多,你越能体会到人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并渐渐能根据长相判断他们来自何方。”
孟明惊异道:“这也可以么?”
姜渝耐心道:“既然能据口音辨明地方,如何不能依靠长相。”
孟明一想,连连点头。
“你是说,怜兰以前是舞姬?”崔衍确认道。
陈逸舒应是:“我和朋友倒不是好色之徒,就是喜爱热闹,家中又管的严,便喜欢跑出来到处吃酒,大概三年前,我第一次遇到怜兰姑娘。”
“她当时还在跳舞。”
十七八岁的妙龄少女身姿轻盈,仿佛从枝头飘落的桃花一般,一身浅粉渐变衣裙,旋转着旋转着,衣袂飘扬。
她站在台中央抬起一只手,伴着琴师由缓至疾的弹奏声,和着鼓点声,踩着节拍提着裙子旋转张臂,又忽而以身为轴,踏步翻身,随即起跳,就像一只鸟儿……这只鸟儿飞扬在许多同样的鸟儿之间,并不显眼。
她很有灵气,但这里永远不缺更有灵气的,于是埋没成了大多数人的宿命。
直到有一次表演,主唱嗓子哑了,有人动了手脚想让她出丑,将她临时推上台前,第一次作为主角登场。
人们起哄,审视,质疑。
直到怜兰唱出第一句戏词——全场寂静。
那一天微月楼喝彩声震天,老妈妈惊掉了下巴。
于是一代歌伎怜兰的名声自此传开。
“原来如此,那你知道怜兰与哪些人交往甚好么?”崔衍问道。
这时陈逸舒回过味来,他愣了一下,竟然有些小心的说:“崔大人,是怜兰有问题么?”
还挺敏锐。
崔衍微笑:“难道你知道什么?”
他本是开玩笑随口一问,却见陈逸舒脸色犹疑。
崔衍瞬间意识到陈逸舒恐怕真有什么想说。